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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未告之门诊为喉癌 申请人身保险复效手续时是否属于隐瞒重大疾病?

时间:2020-01-29 05: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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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未告之门诊为喉癌 申请人身保险复效手续时是否属于隐瞒重大疾病?

按国家相关的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投保相应第三者责任险的。一般来说,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的管理范围之内,现在的生活城市的车辆越来越多就越来越拥挤也越来越堵车,反而开电瓶车还要方便,那当出现意外时,电瓶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怎么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第三者人保险是什么

1、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险种之一,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被保险人为行驶证上载明的自然人。被保险人应年满16周岁。

二、电瓶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是什么

1、险种类别:责任保险;

2、产品标签:责任保险;

3、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

4、适用人群: 本保险合同中的保险电动自行车是指保险单中载明的、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或依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可以上路行驶的、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保险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保险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被保险人为行驶证上载明的自然人。被保险人应年满16周岁。

三、电瓶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怎么算

(一)如果人伤或财产损失;

(二)报交警;

(三)出责任认定书;

(四)收集有关医疗清单或修理发票;

(五)收集对方的有关身份证或者行驶证驾驶证;

(六)自己付钱给对方或者双方到保险公司理赔(视交警责任认定情况);

(七)完成赔付。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电瓶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怎么算的相关信息,从中我们要注意到非机动车辆三者责任险适合人力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瓶车以及助动车车主投保,并且车辆需在车管部门登记上牌。对于使用非机动车车主建议投保前要多了解,为出行多添一份保障

原标题:《【普法课堂】未告之门诊为喉癌,申请人身保险复效手续时是否属于隐瞒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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