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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永昌县度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时间:2023-12-14 1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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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永昌县度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永昌县度农村贫困妇女

“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申报对象

不限年龄

不限年龄

不限年龄

,全国妇联、中国妇基会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实施每人一万元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缓解因病致贫返贫。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妇女于7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各乡镇妇联进行登记申报。

申报条件

1.病种病情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2.户籍

救助对象需为永昌县农村户籍。

3.贫困状况

未享受过“两癌”救助的我县农村低收入妇女(即: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

申报材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病历首页及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申请表;

4.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情况一览表;

5. 所在乡镇、村低收入证明:写清楚患者是否是农村低收入妇女(即: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

6.“两癌”患病妇女直系亲属为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车辆、大型农机具、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不属于救助对象,乡镇出具救助人员家庭情况说明。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30日

各乡镇妇联审核完毕后,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于8月2日前一式两份上报县妇联。

来源:永昌县妇女联合会

原标题:《【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永昌县度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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