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艺匠”提供的诉讼证据将被受到行政处罚!
,称”韩国艺匠”品牌拥有者的韩艺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数起26147768号”艺匠”商标诉讼中,(以下简称韩艺公司)向人民法院举证了30份品牌授权书,以此证明韩艺公司在诉状中所称的的连锁经营。
被起诉的”温江艺匠视觉”收到证据后,发现韩艺公司虽然拥有26147768号”艺匠”注册商标,但该公司没有开设一家涉案注册商标服务范围所指摄影的实体店铺和营业执照,通过特许经营备案官网查询,更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登记,特许经营明显违法,便依据此30份证据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局举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依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依法立案。由此也证明了韩艺公司证据的违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