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12时23分,南京市江北新区盘龙山庄34栋11楼楼道内电动车着火,有人员被困。南京消防接警后迅速调集大厂、高新两个消防中队共计7车35人赶赴现场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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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35分到场后发现楼道内被浓烟充斥,消防官兵出枪灭火,同时利用排烟机送风排烟。
12时50分,明火被扑灭。
消防部门在清查火灾现场时,发现该层户主李某(化姓)家门口下方有一块私接的接线板。事发当晚,楼道内停放了两辆电动车,后经调查确认都是李某家的。
一个接线板不够长,李某又加接了一块接线板为外侧的电瓶车充电。
在充电过程中,新加的接线板因电压欠压,电流过强发生短路,引燃了内侧电动车,最终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居民楼楼道内禁止停放电动车,也禁止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并引发了不良影响,当事人将受到行政处罚,事态严重还将被行政拘留。
目前,该户主李某已经被警方判处行政拘留2天。
据悉,南京消防部门就电动车违规充电的危害性在该小区做了不少宣传,楼道口的明显位置上都贴了宣传海报。消防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和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