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动漫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5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18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为做好我市动漫企业度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本次年审仅针对已经认定且上年度年审合格的我市动漫企业。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其动漫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二、请各动漫企业按照《办法》、《通知》和《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提交年审相关材料。动漫企业要认真填写材料,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有不实,申报单位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请参加年审的企业于6月10日至6月14日将纸质年审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请参加年审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年审材料(附件1)提交时须胶装成册。附件2、附件3与附件1分开装订,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应提交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106
联系人:陈诗瑶
联系电话:85157389
特此通知。
附件1:动漫企业年审材料
附件2:动漫产品列表
附件3:动漫企业动漫软件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6月3日
请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下载附件(http://whlyj./zfxxgk/tzgg/451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