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发布,聚焦精读。
7月30日,太原市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关于收回迎泽区东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地块二涉及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公开发布。
关键词:18792.50平米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批准,决定收回小店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见下图——
来自官方发布
关键词:13492.84平米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批准,决定收回迎泽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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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52935.48平米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决定收回总用地52935.48平米(79.4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迎泽区并州东街以南,东至、南至规划路,西至东岗路;涉及个人、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范围内以及未发证国有土地,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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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补偿事宜,由迎泽区政府协调解决。
上述通告,强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望涉及单位、个人(住户)持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如有异议,可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