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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政府 江门市交通局与珠海港集团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3-05-28 0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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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政府 江门市交通局与珠海港集团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2月27日上午,鹤山市人民政府、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与珠海港集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鹤山举行。

签约仪式由鹤山市副市长陈文主持,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飞鸣,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春绵,鹤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聂加伟,以及珠海港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欧辉生,集团党委委员、珠海港股份总裁黄志华,副总裁冯鑫等出席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鹤山市市长聂加伟首先对珠海港集团到鹤山市投资开发表示欢迎。他指出,鹤山作为江门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前沿阵地,未来将重点加快鹤山珠西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周边地区集疏运体系,通过与珠海港集团深入合作,加快发展临港经济与珠西物流中心,鹤山市政府将协调好、支持好、服务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许春绵发言,他表示,鹤山市近年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疏运条件得到逐步完善,未来鹤山将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连接粤西及大西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珠海港集团董事长欧辉生表示,感谢江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珠海港集团的大力支持,并简要介绍了珠海港集团近年来的发展运营情况。他表示,希望以港口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江门市的交流合作,拓展双方在港口、航运、物流等多领域的合作,谋求实现更多层面合作。最后,江门市副市长林飞鸣作总结发言,他表示,祝贺珠海港集团与鹤山市政府、江门市交通局达成三方战略合作,希望以鹤山作为对江门投资的切入点,加大双方未来多方面、深层次的合作,积极推动江门市经济快速发展。

座谈会后,鹤山市政府副市长陈文、江门市交通局局长许春绵与珠海港集团董事长欧辉生三方代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签约是珠海港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珠海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积极举措。按照珠海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工作部署,从12月起,珠海港集团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港口航运、物流运输、能源环保、港城建设等多领域探讨投资合作机会,并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

今年7月,珠海港集团组织考察团先后拜访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鹤山市政府、鹤山市交通局,以座谈会及实地考察形式就港口投资开发项目展开沟通交流,通过多方充分的讨论研究,综合目前江门市港口运营及规划建设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一致同意签署关于港口、物流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珠海港集团将携手鹤山市政府、江门市交通局共同推进鹤山市港口项目,发挥各自优势,根据规划及本地经济发展需求,分阶段实施港口建设项目。

鹤山市市府办主任储涂应,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帝根,鹤山市古劳镇镇长杜海燕,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谢锦涛,以及珠海港集团企业文化中心主任高春光,珠海港股份港航事业部总经理胡海军共同参加了签约仪式。

来源: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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