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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记者行丨为生态敲槌 湄潭法院以司法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2-01-25 1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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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记者行丨为生态敲槌 湄潭法院以司法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法庭之上,庄严肃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湄潭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正式开庭审理。台上,审判人员身着法袍,头顶国徽庄严宣判。台下,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非法捕捞换来了一纸法院判决书,被告人严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还想着“不就是捞几斤鱼吗?”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庭审现场

今年2月5日,被告人申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向天然河段投放杀虫农药毒鱼,毒得鱼数条,经称重4.56kg。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申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用药物毒鱼也是一各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污染水域环境的捕捞方式,对鱼类资源,水域生态环境的危害性非常大。”湄潭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聂潇潇坦言,毒鱼可以直接杀灭水体中的大小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剂量到达一定程度甚至可以让整片水域都变成一潭死水。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进行生态修复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进行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必须用最严密的法网,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湄潭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做好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让绿色成为发展基调。“湄潭土地肥沃,山川秀丽,不仅是‘贵州茶业第一县’,被誉为‘贵州高原上的一颗明珠’和‘云贵小江南’,守护好这里的一草一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就尤为重要。”湄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严方豪介绍说,7月18日,湄潭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授牌成立,集中管辖湄潭、凤冈、余庆、务川四县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并于今年8月更名为环境保护法庭,为当地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湄潭县生态修复基地守护“绿水青山”,就要面对不少难啃的“骨头”。只有维护法治的刚性,才能让环境执法起到效果,真正让制度落实到位。10月,贵州腾杰发展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处的循环池发生池满外溢事故,公司环保负责人在污水处理站池满时偷偷将污水抽出直接排放到厂区外面,造成农田、河道及水井遭受污染。湄潭县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同时对四名被告人判决一至三年的从业禁令。12月,湄潭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凤冈县人民检察院诉凤冈县水务局怠于履行河道监管职责案,责令被告凤冈县水务局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监管职责。被评为贵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一起起案件的审判,都彰显着湄潭“法院人”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同时在审判中深入践行“惩防并举、重在修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有效修复受损生态,为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以来,湄潭县人民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83件,判处罪犯314人,判处罚金102.3万元,收取生态修复金共计86.753万元。”严方豪说,未来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资源恢复行为的生态修复方案,并积极宣传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守护好当地的绿水、青山、净土。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杜延卿 何永利

编辑 罗镇武

编审 赵宏斌 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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