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黄山市《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正征求意见

黄山市《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正征求意见

时间:2022-04-19 04:50:47

相关推荐

黄山市《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正征求意见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3日,黄山市屯溪区政府办发布公告称,现将屯溪区民政局起草的《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1月13日之前可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976228720@。

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告知至:(0559)2359444。

屯溪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23条。

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是指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服务。

该办法明确,对不按规划占用耕地建坟和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种植条件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或恢复原状;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做好死亡病人的遗体处理工作,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严防遗体非法外运;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殡葬用品、从事殡葬服务等行为,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查处违法建设的坟墓和殡葬设施,查处抛洒冥纸、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环境秩序的不文明治丧行为。

殡葬服务收费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又要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价格形成机制。殡仪馆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其他选择性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依法加强监管。殡仪馆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多样化殡葬需求。选择性殡葬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原则,规范行业行为,强化服务监督。

有本区户籍或本辖区去世就地火化或异地去世异地火化的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享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用补助:(1)特困人员;(2)城乡低保对象(生前正在领取中);(3)重点优抚对象。

对全区特困人员提供四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补助,四项基本公共服务费每具共计953元,其中,遗体接运费每具200元;遗体冷藏费每具两天70元;火化费每具570元;骨灰寄存费113元(普通格位寄存一年内)。超出以上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标准选择其它殡葬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

对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具600元。

对农村户口亡故居民在黄山市殡仪馆火化的,遗体接运、遗体抬尸、遗体接尸袋、遗体火化(平板火化炉)、遗体污物处理费五项费用继续实行减免15%,由黄山市殡仪馆承担。

经营性公墓应充分考虑城镇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每年在新建墓穴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低价位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单穴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应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杜绝建设超大超高墓穴。推行卧式墓碑和小型墓碑,竖式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6米。

农村户口已故居民火化后安葬在所属镇公益性公墓的,免除不低于1000元的公墓购置费,具体标准由各镇自行制定,费用由各镇承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