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2月16日下午,一辆挂浙江号牌的黑色小轿车在池州境内高速公路上抛锚。事发后,该车司机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而是自作聪明地拿绳子拖车。发现警情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立即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2时许,池州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章健、协警苏仁杰巡逻至沪渝高速公路牛头山服务区至殷汇道口路段,发现车流缓慢。到前方一看,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超车道上,边上有人正在拿绳子拉着车辆缓慢前进。此时,高速公路上车水马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在来车方向摆放锥形桶预警,并将该车安全移到应急车道上。
经询问得知,该车从四川开往浙江,事发前刚刚抛锚,无法启动,司机就自做聪明地让家人在后方推车,自己在用绳索在车前方拉行,在高速公路上做起了现代版“纤夫”。
民警立即制止了这种违法行为,并联系施救部门将该车拖至高速道口。之后,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做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告知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及交通事故的安全做法,驾驶员表示接受批评和处罚。
池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除车辆不可移动或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外,如车辆可移动,请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请即刻报警、打开双闪并在后方150米放置警示标志,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章健 苏仁杰 吴晓燕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