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总队、支队工作部署,9月21日晚,许昌高速交警二大队持续开展中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
行动中,许昌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王广超、胡常青、张义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司机李某某驾车上高速,司机李某初次领证时间为7月,目前为实习期。司机李某向民警解释,是因为襄城县修路堵车才想着改走高速。
按照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
在民警教育下,李某某认识到实习期单独驾车上高速的违法性,李某叫来一个有6年驾龄的朋友一起驾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