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征集网络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排查康巴什区互联网违法犯罪线索、全力整顿互联网违法犯罪乱象、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康巴什区委网信办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网络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国家、攻击体制机制,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二)通过互联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金融类违法犯罪、网络涉赌涉黄、网络贩毒贩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网络暴力犯罪、网络传播恐怖信息、网络黑客攻击破坏、网络销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利用网络或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滋扰、煽动、教唆犯罪,实施网络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或视频,编造虚假信息、煽动蛊惑,恶意攻击政府;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以威胁、要挟他人、揭露对方隐私等手段施压获取“封口费”,实施敲诈勒索的。
(五)利用网络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害信息和向未成年人传播有害信息的。
(六)利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的账号违规编发时政类、突发事件类新闻等信息;不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的记者证进行采访活动和假冒记者之名进行新闻敲诈勒索的“假记者”。
(七)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突发事件信息,为博眼球,恶意篡改标题虚构内容、进行旧闻翻炒、嫁接发布、夸大误导、故意策划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威胁社会稳定、影响安定团结的。
(八)未核实信息真实性,打着“网络反腐”“维权”的旗号或借用“爆料”“曝光”等手段发布信息,造成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二、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0477—8599863
(二)举报邮箱:kbswxzj@
(三)来访举报:康巴什区政府大楼110C室
(四)来信举报:康巴什区政府大楼110C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三、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说明网络领域涉黑涉恶涉霸涉乱行为的发现时间、地点、事由,提供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我办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对谎报或借举报投诉之际诬告陷害他人的,我们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8月20日
编辑:王新宁
审核:马东
来源: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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