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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峰峰公安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时间:2019-01-21 06: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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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峰峰公安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多少人放弃与家人团聚,坚守防控岗位,为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保驾护航。然而就在全城一心、众志成城抵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时期,峰峰镇竟有三人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登记工作,殴打工作人员,扰乱防疫秩序,被峰峰警方依法严厉打击。

2月1日晚,矿区公安分局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工作小组在峰峰镇某小区开展疫情检查登记时被打。接警后,公安分局快速反应,值班局领导带头上阵,组织巡特警、刑警、派出所等警力,果断出击,当场将三名嫌疑人员制伏。鉴于当前疫情,民警首先围绕嫌疑人近期轨迹和接触人员开展工作,经调查均未发现三人有接触武汉籍及湖北旅行史。

案件发生后,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志辉高度重视,赶赴救治医院看望受伤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并指令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依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坚决严惩。

办案民警主动担当、连续作战,通过走访摸排、细致调查,及时固定三名嫌疑人员违法犯罪证据。经查,2月1日晚,峰峰镇刘某(男,34岁)开车载酒后王某(男,39岁)经过小区防疫工作站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登记检查工作,并殴打了四名工作人员,后喊来胡某等人,继续追打工作人员。到案后,三名嫌疑人员如实供述各自违法犯罪行为。

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胡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

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峰峰公安将坚决贯彻执行《邯郸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峰峰矿区《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平安春节

编辑:周 峰

审核:康玉梅 汲婧宜

来源:峰峰公安

邮箱:hdga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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