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初霁,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本是春日好时光,而大理南涧拥翠乡梨园村的杨某斌注定需要在这个时节为他先前的违法行为“买单”。
在疫情防控期间,大理南涧拥翠派出所接到拥翠乡政府工作人员杨某雪报警称:“梨园村杨某斌拒绝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还在电话里辱骂和威胁我,请出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杨某雪是拥翠乡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其在工作中发现梨园村杨某斌的家人与从外地务工返乡回家按规定须居家隔离的曹某某有过密切接触,导致杨某斌一家也须居家隔离,但杨某斌一家不但不居家隔离,反而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长虫街售卖豆腐,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隐患。杨某雪多次通过电话告诫杨某斌户进行居家隔离,但杨某斌不但不听劝诫,还辱骂和威胁防疫工作人员杨某雪。
经询问,杨某斌对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辱骂、威胁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2日,南涧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人员杨某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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