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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可以放心去托育了!番禺区两家托育机构已完成备案

时间:2019-02-26 0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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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可以放心去托育了!番禺区两家托育机构已完成备案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实,番禺区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明显增加,家长对于规范的托育机构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今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5月21日,番禺区红树林托育中心经过严格审核,顺利完成了托育机构备案,这是番禺区第二家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番禺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为番禺区乃至广州市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在此之前,5月7日,番禺区悠月荟保育园经过严格审核顺利完成了托育机构备案,成为广州市乃至广东省首家通过国家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

番禺区是如何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落实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托育机构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通过备案?请随记者一起去了解。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人员到红树林托育中心进行备案审核。

托育机构达到什么标准才能通过备案?

“目前番禺有两家托育机构完成了备案,他们都是在防疫期间看到我们关于托育机构备案的相关要求主动申请的。”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托育机构要进入市场,首先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执照或补充登记相关托育业务信息。而进行托育机构备案属于非强制要求,换言之,主动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有充足的信心。

据悉,托育机构要通过备案,需要提交五份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托育机构场地证明、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提供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进行托育备案是我们托育机构给家长最大的定心丸。”红树林托育中心曾妍慧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他们之所以主动申请进行托育备案,是因为备案的过程和结果直接检验了该托育机构是否按标准和规范准入市场。

托育中心室内环境。

记者采访获悉,红树林托育中心从申请备案到通过备案过程相当迅速,曾妍慧表示,“托育机构采取网上系统备案,我们在备案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各类资质、资格证明需要同期进行集中呈现才能获得成功,缺漏哪一项都没法进入系统的下一环节。这次的顺利备案,和我们在各环节进行中及时获得区卫健局各专家的现场指导是息息相关的。”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是较多托育机构欠缺的资格,为此,番禺区卫健局根据广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指引,结合番禺实际,迅速制定番禺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并主动公开。“我们组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专家库,在收到托育机构通过微信、电子邮箱等渠道提交的评价申请和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选组成评价组到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价,并根据评分结果出具评价为‘合格’的评价报告或整改指导意见书,方便托育机构继续进行备案或整改。”

区卫生保健评价专家组对番禺红黄蓝亲子园进行卫生保健评价。

番禺区托育机构备案为何能成为“全市第一”?

今年年初,番禺区建立以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民政等15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区域托育服务工作沟通桥梁,协同各职能部门稳妥推进托育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截至4月,全区共有145间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其中有68间机构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经营范围。

5月,已有前述两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为什么番禺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会取得实质性成果?

“疫情防控期间,卫健部门通过‘托育机构工作联络群’对我们的环境卫生、人员管理、卫生保健制度的执行、婴幼儿各项健康指标等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引,也是通过这个群,我们对备案制度有了全面的了解。”曾妍慧告诉记者。

据区卫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番禺区建立了以区卫健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等15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番禺区托育服务工作沟通桥梁。在疫情防控期间,借强大的宣传攻势,制定、落实《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一系列防控工作,广泛告知托幼机构备案制度。

“我们一方面通过建立全区托育机构微信工作群,及时在群内公布上级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借助镇街三人联合工作组开展上门走访行动,将《番禺区托育(早教)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派发到机构负责人,督促实际开展托育服务的持证或无证机构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执照或补充登记相关托育业务信息,并动员登记在册的托育机构尽快申请备案。”番禺区卫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焦点关注:托育机构曾“无处登记”,如今纳入日常监管

截至底,番禺区常住育龄妇女数为56万左右,3岁以下常住婴幼儿数为8.3万左右。广大育龄群众对婴幼儿照护的要求日益提高与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的矛盾日渐突出。

在过去,企业经营范围目录中没有“幼托”相关的经营项目,幼托服务无法纳入工商登记管理范围,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经营性机构,多是以“教育咨询”等商务服务业为经营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托育服务,由于不是幼儿园、学校,不在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内,亦缺少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根据省、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要求,番禺区广泛宣传托育机构备案相关政策并制定详细指引,明确在初步建立托育机构监督管理体系和家庭科学育儿综合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托育机构备案制度及日常监督管理,至少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肖桂来 通讯员 崔智颖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莫伟浓 肖桂来 通讯员 崔智颖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谢育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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