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在县城区多个路口再次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警共处罚非机动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185起。劝导行人闯红灯、行人不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有力地展示了清丰交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的决心。
清丰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告别交通陋习,争做讲文明、有礼貌、守法纪的清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