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廊坊香河出租车不打表 收取2至3倍计价费”的问题。河北廊坊香河县交通运输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出了学习5天、扣除信誉考评分5分的处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于7月12号凌晨在廊坊香河汇文金街北口乘坐冀RTJ***号牌出租车前往晨汐小区,当路程行驶到一半时,司机说不打表了,要直接收取高于计价费2至3倍,希望关注解决。
河北廊坊香河县交通运输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责成县出租汽车管理站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出租汽车管理站工作人员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出了学习5天、扣除信誉考评分5分的处罚。司机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出租汽车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文明服务!
(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