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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物业强行出租小区地上停车位 惹众怒

时间:2022-11-14 0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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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物业强行出租小区地上停车位 惹众怒

图为业主在小区门口维权

近日,山东滨州邹平湖光山色小区二期的业主反映,该小区的物业贴出告示称,因为小区内的停车不规范,导致小区道路拥堵,所以物业决定将地上停车位进行出租收费,以避免堵路的情况发生,在这个通知上还说明收取的费用将用于维护小区道路维修。物业将按照低于物价局定价标准进行收费,该通知贴出后引起业主的不满,一期、二期同属于一个小区和一个物业管理,一期就不收费,也没有所谓的停车服务费,二期为何要收这项费用呢?对此,业主电话致电物业,物业方面支支吾吾说不出收费的具体原因,只是说物业公司上面的领导决定的,他们只是负责执行....

图为物业的通知

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对于规划内车库车位的产权问题,开发商进行合同约定的前提必须是已经取得了合法产权,否则即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因为任何人无权处置他人财产。然而邹平天兴物业在此前并没有和任何一位业主进行过协商,强制性的发布了一则通知就开始收费了?很显然,该物业公司的做法是霸道、不讲理的......

小区业主在门口喊话物业

为此,邹平湖光山色小区二期的业主在12月18日在小区的门口进行了维权,抵制该小区物业霸道制定租赁地上车位的行为。除了将地上车位向业主租赁的行为,天兴物业还对已经购买地下车位但没有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的业主不让进地下停车场。小区的业主在和物业电话沟通中很吃力的表明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并不是业主什么事都求着物业,物业应该回到初心:为业主服务。但是现在很多的物业眼里只有钱,管理服务都得求着物业才行,这仿佛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现象。小编已经建议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也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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