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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历史问题 胡焕庸:中国若不能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

时间:2018-12-18 08: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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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历史问题 胡焕庸:中国若不能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

琉球位于中国和日本之间,古代有琉球国,为中国的藩属国。明治维新之后,日本以武力占领了琉球群岛,使中日的地理位置空前拉近,成为日本入侵台湾的跳板。二战后,美国接管了琉球群岛,并且再岛驻军。根据相关协约,琉球的主权不归日本,但是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单方面将琉球群岛主权移交给日本,对此中国相关政府并未承认。同时,琉球群岛也出现一些“琉球复国运动”。

一,琉球国历史与中国关系

琉球群岛位于中国台湾和日本九州岛之间的海洋上,陆地总面积3,090平方公里,包括大小岛屿55个,分为3个较大岛群:北部为奄美岛链,中部为冲绳诸岛,南部为先岛诸岛。琉球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作为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

琉球群岛地图

琉球群岛在古代曾有一古国名为琉球国,关于其国的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中国古史。《隋书》中即有《琉求传》,据1650年成书的该国用汉语自撰的第一部国史《中山世鉴》记载:“当初,未琉球之名。数万年后,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此国地界。万涛间远而望之,蟠旋蜿延,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虬也。”

琉球建国时间不清楚,但是也有一些传说。相传岛原有一对夫妻,男名志仁礼久,女名阿摩弥姑,后代代繁衍生息,岛人增多,就出现一位领袖为“天帝子”。天帝子有三子二女,长子天孙氏被立为国君,传国二十五世,后被叛臣利勇所杀,传说有前后一万余年。

1187年尊敦起兵诛灭了利勇,称“舜天王”,建立“舜天王朝”,该朝延续三代共73年。13出现战乱,不久琉球分为中山、山南和山北三国,以中山最强。元朝曾远征琉球,并未成功。

明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派使臣杨载出使琉球。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首先领诏,并派遣王弟泰期,与杨载来中国,奉表称臣。“由是,琉球始通中国,以开人文维新之基。”(《中山世谱》)。之后,山南王承察度和山北王怕尼芝,也相继于翌年向明朝称臣纳贡。

琉球王國首里宮龍椅(康熙赐字)

明朝永乐年间,琉球重新统一,进入“尚氏王朝”时期。“尚氏王朝”由分为两期:第一尚氏王朝(1405—1469),第二尚氏王朝(1469—1879)。在15,琉球达到全盛,尚真王征服了全部琉球群岛,北到奇界岛位置,史书称“三省三十六岛”。尚真王同时完备中央到地方的制度,琉球国开始稳定发展。

据琉球国史及各种史料记载,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正式确定君臣关系。这种关系延续了整整五个世纪,即使是日本庆长十四年(1609)发生日本萨摩藩(今鹿儿岛县)岛津氏入侵琉球,琉球国在受到萨摩制约的情况下,也始终未变。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更赐闽人三十六姓”入琉,初进了汉文化传入琉球。从中国去的蔡氏为蔡襄的后人,林氏为林和靖家族的后人。与此同时,琉球王还经常选派子弟到中国留学。

从明洪武五年(1372)以后,琉球王国一直使用中国的年号,奉行中国正朔。琉球官方文书、外交条约、正史等都用汉文书写。琉球曾配合中国抗倭,《明史》载嘉靖三十六年(1557),“先是,倭寇自浙江败还,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兵邀击,大歼之,获中国被掠者六人,至是送还。”

二,日本对琉球的占领

日本对琉球的入侵早在明朝时期就已经开始。日本萨摩藩为了加强琉球与萨琉之间来往商船的管理,从1508年开始向琉球渡航商船发行“印判”(许可证)。1566年后,开始对没有“印判”的商船采取没收商品、扣押船只的严格取缔措施。但琉球国照旧允许一些没有“印判”的商船在那霸港从事交易活动。为了控制琉球国的海上贸易,萨摩藩多次向琉球发难。

1574年,萨摩藩将琉球国多年来的“违约”案件整理成文,送交琉球国,并给予警告。1575年3月,琉球国派遣“纹船”赴萨摩藩祝贺岛津义久继位,萨摩藩重臣当面发难,要求琉球使节对近年来琉球国的“违约”案件以及“纹船”来迟、贺礼微薄等做出解释。

美丽的琉球

1588年,丰臣秀吉要求琉球国臣服日本。1590年,萨摩藩要求琉球向日本朝贡。琉球国王尚宁不愿得罪日本,遂向萨摩藩献礼修好。1591年,萨摩藩要求琉球负担丰成秀吉入侵朝鲜的部分粮饷,遭到拒绝。丰臣秀吉威胁进攻琉球,尚宁被迫答应交一半粮饷,剩余部分萨摩藩提出愿为垫付,日后偿还。1604年,1605和1607年德川幕府三次要求琉球向江户遣使“来聘”,均遭拒绝。

1602年,岛津家久继位成为萨摩藩藩主后,为克服财政困难,开始制定侵略琉球的战争计划并在1606年得到江户幕府支持。

1609年,萨摩藩派出战船百艘,士兵三千,进攻琉球,占领都城首里城,俘虏国王在内的王室成员百余人。1611,萨摩藩向尚宁提出琉球王国必须遵守的15条基本法律,要求琉球国君臣发誓效忠,并割让奄美诸岛,每年向萨摩藩输粮8000石。尚宁及众臣被迫在“起请文”上签字画押,其中谢名亲方利山拒绝签字,当场被斩首示众。明王朝对于对萨摩藩入侵琉球一直保持沉默,从此琉球进入了“一国两属”时期。

16后,琉球多次遣使来朝入贡。由于明朝政府怀疑日本控制琉球朝贡贸易,因而加以限制,将两年一贡降为五年一贡,尚宁又遣使来朝再次提出恢复,均被明王朝拒绝。

萨摩藩征服琉球王国后,立即将日本“幕藩体制”中的“知行”制度引入琉球。为了确定琉球王国的纳税标准,萨摩藩在冲绳诸岛、先岛诸岛和奄美诸岛实施“检地”(耕地测量),强迫琉球王国每年向萨摩藩进贡大米十二万三千七百石。通过对琉球的征服,萨摩藩的财力增至九十万石,成为日本第二大藩。

1629年以后,萨摩藩在琉球建立了“在番奉行”制度,派遣萨摩藩家臣常驻琉球王国各主要附属岛屿,直接掌管各地行政。1634年,江户幕府决定将琉球王国编入萨摩藩的领地,并禁止琉球国王使用“中山王”称号,改称“琉球国司”。萨摩藩通过“掟十五カ条”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琉球王国实行严格控制。琉球王国每次向明王朝派遣贡船以及贡船归国,册封使来港等外交大事,都要向萨摩藩通报。

琉球国王

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开始走向大规模的对外扩张道路,其中包括琉球。1868年,维新政府将琉球王国置于日本鹿儿岛县的管辖之下,随后又将其改为政府直辖地。1872年,明治天皇下诏废除琉球国,“升为琉球藩王,叙列华族”。第二年,又下诏书命琉球受内务省管辖,租税上缴大藏省,将其纳入日本内政的轨道。

1871年,66名前往中国进行朝贡和贸易的琉球人,在回国途中因遇到大风,船舶漂流到了台湾,被台湾土著牡丹社民误认作敌人,杀死54人,另外12人被清政府护送回国,日本借机派兵三千六百名占领台湾南部,史称“牡丹社事件”。1875年,日本派兵进驻琉球,并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号,不再向清政府入贡。琉球派遣尚德宏到宗主国清政府求助。但清政府并未重视。1878年,日本决定废琉球为郡县。声明琉球与中国的关系由日本外务省处理。

琉球人和日本人的合影(前排为琉球人)

此时,身在中国的尚德宏赶紧向李鸿章求助,表示日本要“灭数百年藩臣之祀”,琉球上下正是“主忧臣辱”,“生不愿为日国属人,死不愿为日国厉鬼”,恳请清政府“威惠于天下”,希望能“速赐拯援之策,立兴师问罪之师”,救琉球国于水火。但是清朝正面临西北阿古伯入侵的危机,无法拯救琉球。

1879年日本废琉球置冲绳县,增派军队镇压了琉球“藩王”,并将王室强行迁移到东京。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清政府被迫将台湾和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如此琉球问题就“一切按现实解决了”。

三,民国政府与琉球

虽然日本早已占领琉球,但是中国政府并未承认。19,时任中华民国总体徐世昌组织人编《晚晴诗汇》,将琉球诗人诗作当做“属国”部分列于最后一卷。闻一多在《七子之歌》写到:“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便是台湾。“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自明治以来,日本早就有一贯的大陆侵略计划。过去甲午之战,他侵占我们的台湾和琉球……”中国国民政府特以蒋介石的这次讲话为原则,提出要光复琉球。

1943年,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一书,提及琉球问题,称:“以国际之需要而论上述完整山河系统,如有一个区域受异族之占据,则全民族、全国家即失去天然之屏障,河、淮、江、汉之间,无一处可以作巩固之边防,所以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这是中国国民党最高领导人在战时的公开文件中首次比较明确地提出琉球事关中国国防,表达了中国要求收复琉球的意向。

1943年,中美英召开开罗会议。根据美国记录概要,当时“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并数次询问中国是否要求该群岛,蒋介石答称很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但是,1944年,中美英三国公布《开罗宣言》中提到:“应当剥夺日本自19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来攫取和侵占的太平洋一切岛屿,把日本从中国窃取的一切领土如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其中没有提及琉球群岛。不过在《波茨坦公告》第8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1945年,日本政府表示接受改公告。从中表明日本对琉球为拥有主权,但当时国民政府没有主动提出要求,从而使中国失去了取得琉球问题发言权和确定琉球是中国属国法理权的唯一机会。

开罗会议

1947年5月,“琉球革命同志会”呈报国民政府,希望中央政府在讨论对和约时将琉球问题列入议题。8月,又吁请美国总统特使魏德迈将军合理解决琉球问题。然而美国当局并未考虑琉球人民的诉求。

1947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对此问题先后展开三次讨论,国民政府监察委员于树德、王宣等提出《对日和约意见》,强调中国政府应该主张“琉球与我国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关系,仍应归属中国。”9月23日,中国国民参政会通过《对日和约建议案》,也明确建议“开罗会议规定日本领土以外之各岛应适用托管制,琉球应托中国管理。”由于内部矛盾重重,未能达成一致,使三次会谈无果而终。

1948年,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变化,美国失去了对国民政府的信心,转而开始扶持日本。1948年3月1日,美国驻华公使衔参赞刘易斯·克拉克在美国国务院的密电中表示,中国外交部亚东司司长黄正名表示,前外交部亚东司司长杨云竹所提“琉球群岛是中国的一部分”说法并不代表中国政府观点。说明国民政府已经放弃了“收回琉球”的承若,将主权让与美国,但并未放弃“中美共管”的希望。

三,二战后的琉球和琉球复国运动

1951年9月4日,对日和约大会在旧金山召开,包括日本在内的52个国家和地区出席。由于英美等国在中国代表权问题上没有一致意见,导致中国大陆政府和台湾国民政府都没有参加旧金山会议。9月8日,旧金山大会举行“对日和约”签字仪式。和约规定美国正式开始对琉球群岛的托管,“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一切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旧金山“对日和约”标志着国民政府对琉球群岛的希望落空。《旧金山和约》签订后,台湾当局表示关注琉球问题。11月24日,美国助理国务卿艾利逊表示:“对于日本收回琉球群岛的任何部分的活动都坚持不支持。”

然而,随着冷战格局的变化和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美国并没有信守承若。1953年12月24日,美国与日本缔造了“美日间关于奄美群岛协定”,将“三十六岛”中的奄美群岛交给了日本管理,台湾当局只有无奈地表示不同意。

美军基地

1963年3月,美国总统肯尼迪首次公开承认日本对琉球享有主权,并承诺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机将主权全部交给日本。该承诺完全违反了二战后一系列国际条约“共同决定”的原则,完全忽略中国对琉球问题的主张,当时遭到台湾爱国人士的抗议。

1969年11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访美,与美国总统尼克松会谈并发表了联合公报,宣布1972年将琉球“归还”日本,台湾当局只能表示“遗憾”。

美国托管时期,在琉球群岛实施“去日本化”的政策,禁止使用日文,停用日本货币,日本与琉球的来往必须持有护照,得益于此宽松的政治环境,琉球人的民族意识高涨。琉球掀起了公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关于独立和自治内容的书刊、言论铺天盖地。绝大多数琉球人认为自己不是日本人,并批判日本政府,希望在美国的帮助之下重建国家。岛上还出现了许多独立和自治组织,如“琉球民主党”、“共和会”、“琉球青年同志会等。其琉球青年同志会早在1941年成立,“鼓吹革命,解放琉球,归属中国,并启发琉球之民族思想,击破日本之侵略政策”。1948年7月25日,蔡璋等17人以“琉球人民代表”联名向新当选的中国“行宪”政府总统蒋介石送交请愿书,呼吁政府收回琉球。

1970年,美日通过《冲绳返还协定》,把琉球连同钓鱼岛“转给”日本,遭到许多琉球人的反对。他们“聚哭于闹市”,连夜集会向美国日本抗议,多次向台湾政府陈情,用汉语恳请看在“一家人”份上在联合国准许琉球独立或者并入中国版图,但都毫无结果。

70年代之后,随着日本经济发展,国力提升、同化政策的实施,琉球独立运动也出现了新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琉球的工会与知识界出现“自立论”的讨论,提出冲绳“自治”想法,还制定各种版本的“宪法”。90年代,琉球首度出现官民共同推动的“自立”运动。自此以后,谋求“冲绳自立”成为琉球社会的主流意识。明确把“琉球独立”作为目标的团体只存在“琉球独立党”,该党成立于1970年,更名为“嘉利吉俱乐部”,确定党旗为“三星天洋旗”,并作为想象中“琉球共和国”的国旗。

结语

地理学家胡焕庸曾说,“琉球和我们有深切的关系,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作美国基地是下策”,因为“中国若不能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琉球若给日本拿去,台湾就危险了”。不得不佩服胡先生的先见之明。如今日本又借口钓鱼岛为日本领土争夺中国东海,而若琉球掌握在中国手里,那么何有东海之争和钓鱼岛问题。在如今钓鱼岛事件不断出现的时期,我们不应该把问题仅仅局限于钓鱼岛本身,而是应该放开眼光,看到整个琉球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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