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7万辆,未来几年仍处于高速增长期。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长春市从新车环保准入、在用车管理、高污染车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纳入机动车注册登记审核内容,严厉打击没有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与随车清单不一致行为;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通过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OBD检查、上线排放检测,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
强化检验机构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
改变传统单一的现场监管模式,充分依托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筛查分析、远程视频监控管理、道路遥感监测、黑烟车遥感监测能力,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全部执行国家环保检验新标准,将环保外观检验、OBD检验、柴油车氮氧化物检验全部纳入环保检验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开展机动车路抽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路检路查工作方案》,制定了以市区各分局为小组的联合路抽检方案,全面推进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机制
及时响应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响起时起至取消预警止,加强对中重型柴油货车的监管;建立重点企业车辆台账,指导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的错峰运输方案并纳入应急管控措施,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环境标识发放工作。推动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于 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告规定三环路合围范围内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来源:中国吉林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