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衡南县人民法院获悉,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该院将立案执行的20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
据了解,被执行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被限制或禁止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欢迎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并举报其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734-8559012)。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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