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确定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确定

时间:2022-11-27 02:12:55

相关推荐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确定

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教考院〔〕32号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厅直属高中学校:

经请示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自治区教育厅同意, 年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定于7月23日至24日进行,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定于6月30日前完成。

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教育考试院

5月24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宁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规定,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研判、精准把握疫情形势,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定,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精心组织,确保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实施。

工作安排

(一)报名和学生身份信息采集。5月28日至6月10日,组织学生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因受疫情影响,学生身份信息只采集照片和身份证信息,报名采取边采集身份信息边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实验操作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7月23日至24日,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

(三)评卷和成绩公布。8月3日到8月20日,组织文化课评卷工作;9月中旬公布成绩。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岗位、落实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落实防疫责任。要严格执行考试期间防疫标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适时研判疫情形势,制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防疫物资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切实把防疫措施落实到考试各个环节。

(三)加强安全保密。要强化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答卷回收全过程管理,做到全时有人盯、全程有监控、全员互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的流程管理,规范考点考场设置,通过安检、身份验证、网上巡查、防作弊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防违规违纪,严肃考风考纪。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针对不同阶段工作的特点,通过各类媒体、官方信息平台等提前公布工作安排、做好政策解读,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网上网下舆情。

附件1

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采集时间

5月28日至6月10日。

二、采集对象

已成功注册考籍的高一新生(包括区外转入学生)、社会考生。

三、采集内容

身份证信息、照片。

四、采集办法

将已成功注册考籍的高一新生和区外转入学生的照片信息通过现场采集直接上传到全区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数据库中,将身份证信息通过现场采集的方式直接上传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数据库中。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配备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学籍考籍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岗位,落实责任人员,有序开展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三)要向社会、学生、家长做好普通高中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办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采集的学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有关政策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注册流程和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

李晓燕电话:0951—5559173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

刘文智电话:0951—5559152

附件2

报名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均在5月28日至6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月31日以后办理区内转学手续的考生,不再办理考籍转移。此类考生应在3月31日前国家学籍所在的市、县(区)或学校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具有宁夏普通高中考籍且准备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所有在校学生以及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本人户籍在宁夏且本人拟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

根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32号)规定,往届普通高中学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取得合格以上等级的,符合毕业标准的届普通高中学生,予以颁发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标准的不颁发毕业证书;届及以前的毕业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条件的可申请颁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三、报名办法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县(区)及学校代码表》请在考试院“爱数-学考处”文件夹自行下载。

四、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科目,实验操作测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在校学生和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且普通高中结业后一年内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考试成绩情况和《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宁教基〔〕102号)规定,自行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科目;需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参加考试成绩情况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109号)规定,自行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科目。

五、考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课考试时间

(二)实验操作测试时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实验操作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研判、精准施策,针对网上报名的特点和要求,以普通高中学校为依托,加大《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的培训力度,使得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的每一位学生清楚了解有关规定和报名程序,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报考手续,确保学生的报考信息准确、完整。

(二)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设备、人员、技术、场地符合报名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109号)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资格,严防弄虚作假。

(三)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学校管理中班主任的组织、协调、核查作用;要通过开通学校网络、采用手机上网报名等办法,减少人员聚集。

报名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

张伯阳,电话:0951-5559172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

刘文智,电话:0951-5559152

附件3

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测试时间

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实验操作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测试范围

物理:

W4探究弹力与弹簧形变(伸长)的关系

W5验证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则

W6探究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

W8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

化学:

H2碳酸根、硫酸根离子的检验

H4过氧化钠的性质

H5胶体的制备与性质

H9感受化学反应中能量变化

生物:

S1使用高倍显微镜观察菠菜叶的保卫细胞

S3用高倍显微镜观察花生子叶中的脂肪颗粒

S4观察DNA和RNA在细胞中的分布(人教版)

S9绿叶中色素的提取和分离

三、选题要求

每所学校根据本校的教学实际,每个学科至少选择2道测试题,用于实验操作测试。学生根据自己报考的测试科目,在学校选定的测试题目范围内,每个学科现场随机抽签确定1道测试题目参加测试。

四、学校选题、考点安排和试题需求数据上报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选题汇总及试卷订数表》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考点及测试时间安排表》请在考试院“爱数-学考处”文件夹自行下载,务于6月12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直接送到宁夏教育考试院学考处(传真0951-5559172、5559173),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爱数系统”上报考试院学考处。

五、成绩认定与上传

学生原始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本次测试期间安排一次补测,也可参加下次测试。测试成绩审查汇总后,于7月9日至19日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将原始成绩数据上传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爱数系统”上报考试院学考处。原始成绩数据库格式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实验成绩导入菜单附件中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测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5月实验操作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考办〔〕45号)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严格组织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诚信、安全、有序开展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加强考务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测试期间,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三)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测试的安全工作,学生所在学校担负本校学生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考点学校要对交通、食宿、实验用电、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的存放、使用以及实验操作不当等,可能引发的事故做好防范预案,确保学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事件,学校应第一时间通过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学考处。

(四)要减少人员流动,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监考教师不进行校际间互换,学生全部在本校参加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数据上传工作,有关管理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数据上传流程和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

张伯阳,电话:0951-5559172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

刘文智,电话:0951-555915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区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健康第一、公平第一, 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考试工作机制,确保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好考前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地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按照“一考一案”要求,制定文化课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测试的疫情防控细则,明确安全检测、器具消毒、降低人员聚集密度等具体措施。

2.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各地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学校、考生及其家长深入细致做好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等注意事项的宣传解读。同时,考试组织部门(单位)要对涉考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切实做好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监测。各地考前要对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员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登记台账,对考前从异地返回考生和涉考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属地相关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规定执行。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和当地教育考试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

4.做好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准备。各地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技术指南,提前组织各考点学校做好体温监测设备、防护用具、消杀剂等物资储备,配备足够使用的自来水龙头或免洗洗手液,考前按规范流程全面做好考场的通风消毒工作,同时,考点学校要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设置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为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基本保障。

5.开展考前实战演练工作。各地可与高考、中考组织相衔接,考前在考点学校按照考试程序组织开展一次全流程、多部门参与的考试综合演练,使涉考人员全面准确掌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各环节衔接顺畅。

6.抓好报名和考生身份信息采集期间疫情防控。各地要细化工作流程,组织考生分批分时完成身份信息采集,通过开通学校网络、采用手机上网等办法完成报名工作。每次工作开始前,对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和通风,工作期间,减少人员流动,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保持空气流通。所有参与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对手和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消毒,工作期间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处理,安排就医,并按程序报当地教育和疾控部门。

(二)扎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1.认真进行体温检测。各地对进入考点的考生和涉考人员一律检测体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涉考人员凭工作证和手机APP“我的宁夏”健康码进入考点。健康码应如实填写每日情况,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设置专用隔离和备用考场。各地对进入考点的考生现场体温复测超标和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通过特殊通道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按规定做好防护。对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不适宜集中考试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及时通知考生就读学校和考生家长,并报考点所在地防疫部门及考试机构。

3.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各地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考试期间在各考点学校设置医疗观察站,至少要配备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并经过疫情防控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一部值班电话,同时配备防护用具和相关器材,负责处置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一般性疾病,检查工作场地内发现的可疑症状人员。

4.认真做好防护消毒工作。所有考生和涉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对手进行消毒,按规定佩戴口罩,监考老师收发考试试卷须配戴一次性手套。在不影响考生考试的前提下,考场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所有考点、考场在每科开考前进行严格消毒和通风。

5.合理降低考生聚集密度。各地要积极引导考生按照居住场所与考点远近错时前往考点,每科考试前4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点,避免考生在考点门口聚集。每个考场按不超过30人设置,考场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1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切实做好考后疫情防控工作

1.周密组织试卷回收工作。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2.做好阅卷期间疫情防控。各地要强化阅卷人员管理,聘请评卷人员全部为在校在职教师。评卷人员入场前14天须无区外旅行史、居住史,身体健康。阅卷前培训会增加疫情防控相关内容。阅卷场所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进行防疫指导,阅卷场所人数需合理分配,阅卷人员每次入场时进行身份认证,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阅卷场所定时消毒,保持通风,保持良好的阅卷环境。

(四)稳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1.突发状况应急处置原则。凡经医疗机构确定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的考生,不应参加考试;对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或正在留观的考生,应另行安排备用的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做好防护工作,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用品单独记录、分装、处理并上报。考试前有发热等症状但已被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隔离、备用考场的防护措施。专用隔离、备用考场的设置及有关防护问题,参照高考设置规定执行,或由当地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商议确定。

3.落实及时报告制度。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考试期间每日逐级报告考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考场中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向宁夏教育考试院学考处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涉及到考生考试问题,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相关要求

各地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考点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要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对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宁夏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5月27日

来源:宁夏教育厅

编辑:徐海鹏 刘赛

实习:胡严方

责编:张婷

↓↓↓ 这些新闻你不该再错过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