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宣传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树立医院品牌形象,提升医院品牌管理质量,合理配置宣传人力资源,经医院人事委员会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宣传科干事一名(临聘)。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择优录取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内,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新闻系、中文系或传媒等边缘学科;
3、性别要求:不限;
4、身高:女性:1.60米及以上,男性:1.68米及以上;
5、工作经验:具有自媒体运营经验或懂摄影技术。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9月2日):将招聘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公开报名(9月9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人力资源部(南区门诊楼426室)登记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11日12点。
(三)资格审查及公示(9月14日):由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信息在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1天。
(四)考试:现场考试。应聘者于9月16日上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新闻写作+现场拍摄+微信编辑。院内具有一定宣传经验的专家3名现场命题、考试、打分。成绩计算方式为:3位专家打分总和的平均分。
(五)体检(9月21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名单,并将拟聘名单按要求提交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拟聘对象在医院网站公示栏予以公示。
(六)聘用审批:资格复审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人力资源部签订试用期合同。聘用期1年,聘用期给予考核和工作实绩鉴定,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一年内(聘用期内)除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外,其他待遇(含绩效工资及各种补助)绩效系数为0.5,第二年绩效系数为0.6,第三年绩效系数为0.7,第四年绩效系数为0.8,第五年达到同工同酬。如因政策原因或医院经管方案发生改变,其他待遇则以新经管方案为准。
四、纪律与监督要求
1、加强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736-2761866(人力资源部)
0736-761970(纪检监察室)
13786693008(宣传科)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