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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关于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

时间:2018-10-28 10: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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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关于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

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的关键时间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巴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才仁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7月31日,李才仁在巴城某宾馆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广泛宴请具有管理服务关系的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社保中心人员参加,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3日,巴州区纪委对李才仁进行立案审查。

二、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瓦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方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7月20日,方军在通江县某酒店为其女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0月,方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恩阳区玉山镇东风村村主任罗东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5月1日,罗东在其女被职业类大学提前录取后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月,罗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市持续加大纠治“四风”问题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心存侥幸、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特别是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要保持清醒认识,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不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得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不得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不得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抵制不良习俗,弘扬文明新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对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和全覆盖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监督,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明察暗访、专项巡查、随机抽查的力度,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履责不到位、致使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屡禁不止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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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巴中廉播

【来源:巴中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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