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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高速公路练车试车 教练遭处罚并约谈公司

时间:2022-03-22 1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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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高速公路练车试车 教练遭处罚并约谈公司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松)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虽然空旷,但车流量大,车速快,绝对不是驾校学员练车试车的好地方。但偏偏总有教练愿意冒险,以身试则让学员在高速上练车试车。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一分局六大队就查获了一起驾校教练让学员驾驶教练车在高速公路上学车的违法行为。

7月19日一分局六大队民警卢宇带领民辅警在辖区都汶高速绵虒收费站开展勤务。13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U的白色大众教练车向收费站出口驶入。可是该车驾驶员在面对民警时神色略显慌张,见此情景民警随即上前对其例行检查。经过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骆某,目前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正在驾校报名学习的学员。而该车教练员董某坐在副驾陪同,后排还乘坐了三名驾校学员。通过询问学员骆某得知,自己是在进都汶高速绵虒服务区时教练便让他来学习驾车的,直到绵虒收费站被民警查获。面对民警的询问,教练董某也承认,因为自己想锻炼一下学员进站取卡,让学员先熟悉掌握相关的技能,于是自己便私自做主铤而走险,让学员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车。按照道法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是严禁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并且教练车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进行学习驾驶。对此驾校教练董某一脸后悔“我自己都是20多年的老驾龄了,平时我都非常注意交通安全的,今天自己一时糊涂了,忽视了道路交通安全。”民警对学员骆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随车教练董某的违法行为,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高速公安一分局六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驾校学员驾车时违法交通法规的,将对随车指导人员、教练员予以处罚。目前驾校学员练车需要在考试中心指定路段进行练习,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在此提醒广大教练员,教导学员驾驶一定要负责任,即便教练车副驾有制动装置,但在高速公路上学车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重大事故。下一步大队还将致函该教练车所属的驾校公司,通知公司负责人到大队进一步约谈,督促其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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