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宋晓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研究决定:
宋晓杰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武海同志任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建东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王振峰同志任冀南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辉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忠兴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9月10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尹延奇、鑑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研究决定:
尹延奇同志试任的市政府副秘书长,鑑勇同志试任的市政府第二招待处副处长,于8月试用期满,同意2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邯郸市人民政府
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