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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教育局官方发布《淄博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和《淄博市初中学

时间:2019-02-22 2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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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教育局官方发布《淄博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和《淄博市初中学

大众网·海报新闻 实习记者 梁姬 淄博报道

6月4日,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淄博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和《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

《淄博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继续依托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自主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一、提前录取提前录取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和特长生录取。将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和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实施。

(一)自主招生录取。有关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组织招生录取。录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7月20日前,报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导入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公布录取结果。

(二)特长生录取。采取先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7月19日前,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完成特长生报名、专业测试,并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7月27日,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根据本人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告知书提示慎重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7月29日前,由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本阶段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二、综合录取(一)志愿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31-8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7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3个非指标生志愿(3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2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2个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集中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2-6日。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1.“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以全市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进行录取。“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中考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

2.普通高中志愿录取。(1)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提取招生管理平台考生首次志愿信息,分区县对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每个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扣除提前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特长生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考生)等额划定各区县提档分数线。

(2)指标生计划录取。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每个初中学校提档线以上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3B2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指标生志愿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指标生计划。若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以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

(3)非指标生计划录取。非指标生计划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指标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计算机对本区县内提档线以上所有剩余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3B2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三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若有空余计划,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三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3.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2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2个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三)征集志愿录取。8月7日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并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8月8日,按照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取满招生计划。

提档线以上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适当降低提档线,但最低不得低于提档线的85%。

三、关于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1.关于外地市考生录取。经省批准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市外学生,要在集中录取期间,由招生学校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学籍档案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关于并列考生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录取成绩名次并列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则依次参考考试科目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等级多者、成绩高者优先。仍然并列者,一并录取,所超出计划,从下一步录取计划中扣除。四、考生报到8月10日前,市教育局将通过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招生学校也同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组织考生报到。学生须持准考证或初中学籍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限定报到时间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办理退档手续。因录取考生未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

《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

根据《淄博市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38号),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6月10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报名范围

初中三年级、四年级在校生及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除外)在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6月1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交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6月1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接受资格审查,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

(四)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实行电子无纸化管理。各区县要在报名前完成学籍信息变更,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初中学校完成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后,汇总考生信息交由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确认。6月11日,各区县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复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区县、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或变更考生信息。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与范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会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只限初四重考和往届生参加);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考试;初中四年级学生全部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还可自愿申请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4个学科重考。

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始成绩和等级认定。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三)考场编排和考场设置文化课考试以区县为单位混编考场,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审核后的报名信息数据库编排考场,于考前一周下发编场数据,由初中学校打印并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区县打印准考证存根并下发至各考点。文化课考点原则上由区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在初中学校,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8877”或“66666”排列。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并于6月30日前汇总上报考查科目成绩。

(四)考务工作1.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严格按照《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做好所有考试、会考和考查科目的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要严肃考务工作纪律,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层层签订规范考务工作责任书。2.落实考试安全保障。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交换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各考区、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五)阅卷工作1.阅卷组织形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其中,信息技术考试采取计算机智能化评卷。2.严肃工作纪律。阅卷前,要对所有阅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阅卷工作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严格落实阅卷工作人员签字负责制度。3.严密试卷扫描。试卷扫描实行全封闭管理。试卷扫描地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试卷扫描、试卷收发、考场记录登记要专人专岗,不得交叉。4.强化过程管理。各学科阅卷小组要在阅卷工作开始前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认真组织试评,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加强阅卷质量监控,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认真做好数据备份和评卷工作记录,确保阅卷质量。5.严格保密纪律。阅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阅卷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阅卷期间上网、使用手机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在试卷保管、扫描和阅卷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泄密事件,将根据情节书面通报给责任人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取其消学业水平考试阅卷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7月27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29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数据库下发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依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查询网址: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淄博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6月4日 教育局官方发布《淄博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和《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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