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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非法客运乱象 规范江北新区营运秩序

时间:2023-12-23 2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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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非法客运乱象 规范江北新区营运秩序

地铁站、长途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地区经常聚集不合规网约车从事非法营运。该类车辆随意停靠路边,占用公交站台,不仅影响他人出行,也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为此,交通执法大队针对柳洲东路、葛塘客运站、泰冯路等车流量较大、市民出行密集地区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突出重点,整治车站周边非法“网约车”

在葛塘地铁站附近,一辆灰色轿车正在下客时被执法人员拦下。经检查发现,该车辆《行驶证》核定车辆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对于从事违法行为,驾驶员表示,“开私家车顺路在地铁站带个人,赚个油钱。”

执法人员指出家庭自用的车辆等非营运车辆不能从事营运行为。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首先必须是营运性质的,还要向交通运输部门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具备双证后方能从事网约车营运。

该车涉嫌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规定,被执法人员暂扣至停车场。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涉事车主尽快前来大队接受处理。

围绕难点,深挖隐藏的非法“厂包车”

新材料科技园拥有数量众多的生产企业,大多企业会使用客运包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俗称“厂包车”)。在这些庞大的“厂包车”队伍中,也隐藏着一些无营运性质、未取得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未办理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的社会车辆,违规从事“厂包车”经营。

由于此类客运包车具有隐蔽性强、上下班高峰取证困难等特点,交通执法大队采取“晚蹲点、早核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天晚高峰时段,执法人员在园区卡口定岗值守,记录进出园区的“厂包车”信息、摸清车辆路线规律。同时,根据调阅的车辆备案信息,圈注疑似违规车辆,于次日早高峰时实施核查。

在湛水路路口,执法人员查获一辆被“关注”多时的大客车。经查,该车无《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载明车辆性质为“非营运”。经核实,该车所有人为某汽车服务公司,目前服务于新材料科技园某化工生产企业,用于早晚接送企业员工往返市区和园区。该服务公司与企业已签订商务合同,约定双方义务、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等,涉嫌存在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指出从事“厂包车”服务这种道路客运经营,首先汽车服务公司已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其次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不应当抱有侥幸心理使用非营运性质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执法人员在调阅商务合同固定其营运证据后,对该车实施暂扣处理,向该车所有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前来大队配合处理。

破解堵点,推进执法与宣传相结合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执法人员在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耐心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非法营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前来接受处理的当事人,执法人员耐心解释其疑问,指导其按流程申办资质,合规合法从事网约车营运;同时走访用车企业,向有关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各企业在采购用车服务时,务必核对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司机本人的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和手续,有效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已累计检查各类客运车辆1360余辆次,上门走访企业20余家,依法暂扣各类非法营运网约车126辆、非法营运厂包客车31辆。

下一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通执法大队将继续强化执法力度,采取重要路口定岗检查与流动巡查“点线”结合方式,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新区总队在此向广大市民、企业呼吁;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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