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辟谣转载:关于报考健康管理师有关事项的严正声明

辟谣转载:关于报考健康管理师有关事项的严正声明

时间:2020-03-27 04:25:57

相关推荐

辟谣转载:关于报考健康管理师有关事项的严正声明

近日出现不法机构伪造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文、冒用我中心名义发布虚假消息,内容关键词为:“三级健康管理师全面停止报名”、“严格控制报考人数”、“开展五级健康管理师报考工作”等。对此,我中心郑重声明:涉及以上内容的信息均为不法机构的虚假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增加防范意识,相互转达,谨防上当受骗。

一、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已统一调整至第一批次10月24-27日,第二批次10月31-11月1日,第三批次11月7-8日进行,每个批次开展两轮考试。除此计划外,本年度不再增设其他鉴定批次。各职业开考等级和批次详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公告:/rcpj/zyjnjd/gg/20/t2003_9022.html。

二、凡符合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进行报名参加考试。同一考生同一职业只可参加本年度一个批次一轮考试。各省中心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卫生健康行业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详见:/rcpj/zyjnjd/gg/12/t1223_8383.html。

三、人才中心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66号)规定向各省鉴定指导中心收取考务费19元/人。各省中心按照当地发改委和财政部门批复的考试费标准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四、人才中心负责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实施,不开展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凡以人才中心“授权”、“承认”或“认可”等名义进行健康管理师等职业考试报名、招生和培训的,均为虚假欺骗性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可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职业技能鉴定频道,证书查询系统(网址为:/bdrs/query/queryAction.do?method=toQueryPage&uid=40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为:.cn/)进行证书有效性查询。证书上包含获证人员个人信息的二维码查询仅为辅助性查询。

六、中国卫生人才网为发布鉴定工作相关通知和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人才中心未授权任何其他网站进行鉴定信息的发布。

图文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