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唐曹公路以东、唐津高速以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修改原因:为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土地价值。特申请对唐山市205国道南侧、唐曹公路东侧、唐津高速西侧地块进行调整。
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单位: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修改内容:调整唐曹公路东侧、唐津高速西侧的医疗卫生用地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并结合相关要求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调整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配套。
公示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南区分局
公示地点:1.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2.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人民政府3.控规调整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09月12日至10月12日
意见反馈:1.若你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南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内。规定期限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205国道以西、纬二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
205国道以西、纬二路以南
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申请单位: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人民政府
修改原因:为解决唐山市公共交通保养场问题,增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申请对205国道以西,纬二路以南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修改内容:调整205国道以西、纬二路以南物流仓储用地为公交首末站用地。
意见反馈:1.若你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南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
益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