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们当地对教师实行末位淘汰。每个学年终了,学校都要给考核教师,排名末尾的上报给教育局,下个学期淘汰到下一级学校任教。
后来末位淘汰改称分流,淘汰也好,分流也罢,一句话,干得不好的,调到下一级学校去。
记得有一年我们学校一下子淘汰出去十多名,全部分流到了乡村小学。和我一块共事近十年的一位中年教师淘汰到家门口的一所乡村小学,一直到退休。
今年,经过几年试点的“县管校聘”,即将在全国范围实行,少数疫情地区及特殊情况地方可能迟一步推行,教育部转发国务院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全员参与。
毫无疑问,过去的末位淘汰现在的县管校聘,初衷都是要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教师管理机制较为僵化,一收就死,一放就乱。城区、中学教师超编,农村学校尤其是乡村小学结构性缺编,新教师补充困难,优秀骨干教师缺乏。好多教师一二十年呆在一所学校,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不过过去的淘汰分流,往往是对教师的一种惩罚,并不能真正地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
举个例子,淘汰分流下去的教师,既然在原学校都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那么到了下一级学校就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了吗?
还有,这些分流出去的教师,是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是工作态度方面的问题,还是教学能力方面的问题,都是含混模糊、不清不楚的。
分流下去,这些问题纠改了没有,纠改的效果如何,同样也是没有了下文。
今天的县管校聘,要使教师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要打通教师交流轮岗中的管理体制障碍。从长远来看,势必对教师专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以及教育均衡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县管校聘要真正有利于教育,首先要建立对教师的科学考核、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这样的机制,对教师有利,对学校有利,对教育有利。
其次,要真正重视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对不能胜任教学岗位需要的教师实行离岗培训,培训之后再安排到学校任教;培训后仍然不能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可实行调岗或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师德师风表现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