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甚至还没有我高。”
我拖着长音,手指着那三棵树苗,脚站在泥地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挖土的父亲。父亲正专注于手里的活,听到我的声音后,慢了半拍才回答道:
“是枫树苗,抽条很快的。”
说完,他停下手里的活,望了望我们家的阳台, 一手扶着腰,一手按着铁锹,再看向我:
“囡囡,你猜这树什么时候能长到我们家的阳台?”
“ 我们家在三楼呢。”
“你看着吧,会有那么一天的。”
父亲回答道,那言语里分明带着笑意。
那时还小,对于父亲的话,我将信将疑。可是,也因为父亲的话,我从此心中便有了一种隐隐的期待。
(二)
光阴似箭,一晃就是一年。来年的初春,枫树枝条上的每个芽苞上都灌满了浆。待阳春三月,便欣然绽开一簇又一簇的嫩芽,宛若一丛又一丛粉绿的花,那些花儿填满了枫枝间的空隙,枝丫间塞满了生命的味道。那味道萦绕着枫树,从它深埋在泥地里的根开始弥漫,一直飘到我家的阳台。
我站在阳台长方形的长板凳上,探出头俯视着它们,它们也看见了我,倾着身子,微微点头向我示意。风里夹杂着它们窸窣的密语。年年如此,它们似乎有着永远讲不完的话。
岁月轮回,光阴流转,不经意间,已过十年。三棵枫树离我家的窗口仍有一小段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每年的秋天,它们都会执着地写满一整树火红的“信笺”,每天都会让不同方向的秋风把火红的情谊努力塞进我家的阳台里。我将收到的“信笺”一张一张拾起,坐在小时候踩过的长板凳上栖息,然后仔细辨读手心每一片红叶脉络的痕迹——它们每年都会带给我不同的惊喜。
从今年的初春起,我还没等到粉绿的花填满枝桠的空隙,却早早听到了雏鸟的鸣啼。那是生命的双重奏,鸟语交织在春日的歌里。坐落在枝头混合着泥土与新叶气息的鸟巢,蜗居着几只毛茸茸的好奇——它们离地面是如此之远,像无法落地的无脚鸟;它们离阳台是如此之近,好像羽翼丰满时挥动几下翅膀,便能扑进我的怀里。
我站在阳台的瓷砖地上,胳膊枕着窗台,饶有兴趣的看着它们,它们也会看向我,很短暂,那几双乌黑的豆眼总在滴溜溜的转向别处又转回来。
春风拂过,叶芽的窸窣像是模糊不清的呓语,温柔极了,只念给小小的鸟儿听。
(三)
但是,我还是没等到枫树长到我家阳台的那一天。
修水泥地的消息是从哪儿传来的,我并不清楚。只记得邻居大妈在楼梯口拦住母亲和我,喋喋不休的冲着我们说,现在小轿车多起来啦,后面那块泥地肯定要被铺成水泥地的,也不知道你家里那时种枫树干嘛,不值钱就算了,白长这么大个,到头来还不是要被砍……
我只当邻居在诓我,皱了皱眉头,牵着母亲的手径直跑出门口,就像一只急着展翅高飞的小鸟。
邻居的话很快得到了验证。
是呀,树在抽条,我也在变化。每个人都变得越来越忙。小时候在家中蹦哒身影的日子,早已糅碎沉没在时间的长河里。虽然寄信的树年年都在,可收信的人却迟迟不归。
又是一个秋日,待我时隔多天回到家里,奔向熟悉的阳台——“信箱”里空空如也,只有寂寥的秋风空着手,略带歉意在阳台转着圈,有几缕还悄悄过来帮我理平了因奔跑而散乱的发丝。
我待在原地愣了几秒。
我没能鼓起勇气从窗口向下看,我怕那个高度令我眩晕。我深吸一口气狂奔下楼,跑进楼后的泥地里——映入眼帘的是三个紧挨在一起的树桩,露着新鲜的疤痕,周围散落着一大摞还没来得及寄出去的火红的“信笺”。
“我来亲自取了,可能有些晚。”我轻轻的抚摸着有些干枯的枫叶。
叶子还是这么好看,只是红得有些刺眼。我把它们放在树桩上,仿佛这样伤口就会结痂,树有一天会再发芽。
那夜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了那鸟巢里的一只无脚鸟,我激动地挥舞着翅膀,却发现自己起飞之后却再也无法落地,我只能不断得向远处飞……我一生只能落地一次,那将会是我生命完结的一刻。
(四)
迷蒙中,窗外一声清脆的鸟鸣惊醒了我。
我想:我终究不是无脚鸟,我的生活还是要继续的,终有一天我会找到我的栖息地。我努力地长大也不是为了一无所有,每个人所付出的泪水和汗水,都会有所回报。我现在所领悟的,也是枫叶给我的启示吧。
只是不知道那鸟巢里的鸟儿有没有提早飞走,它们也都不是无脚鸟,愿那些小鸟儿终有所依。
(指导老师:韩潇)
【点评】
本文以树和鸟为喻,展现自己和故乡的关系:故乡是树,我是树上的鸟儿;树被砍了,我将何处栖身?文章的立意是比较深刻的,表达也十分细腻,用了很多诗意的叙述和描绘,缺点是线索不够清晰,有的描述看上去离主题稍远。
墨染流光
安徽省滁州中学高二戴丙益
铺一卷生宣,研一方端砚,笔墨温润浸染了流年。临一阙宋词,摹一首汉赋,悬锋垂露如松林漫步。光阴流转过几个初夏,后院竹枝新发。幼年时的心头朱砂印,早已变成了笔下惊鸿影。而今,已是与书法耳鬓厮磨的第十二个年头了。
记得儿时,看外公站在书桌前习字,一撇一捺,笔走龙蛇。如同劲风,好似孤竹。小篆,隶书,行草,端楷......那一笔一划落在我眼里,生生惊艳了东墙。
外公在院子周围种了好多花与树。他最喜欢的是节节拔高的竹,在后院栽了一大片。风过竹林,竹叶婆娑。
当年竹枝在,不见种竹人。外婆收拾好外公遗下的笔墨纸砚,装在一个樟木箱里交给我:“去吧,去习字。正如外公。”
不过总角的年纪,我便与横竖撇捺撞了满怀。我握着外公用过的笔,跟在师父后面懵懵懂懂日复一日地练“永字八法”。可终究是少年心性呀,看着字帖上一个个那么好看的字在我笔下却扭成了大墨团,委屈极了,赌气地扔了笔。春日的下午惠风和畅,东风一阵一阵似轻裘缓带般透过窗棂拂进来,同时带来的还有小伙伴的恣意笑闹。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宣纸上,糊成了一团。又怕被师父瞧见赶忙用沾满墨的手胡乱抹抹脸。竹林的影子被阳光打进来,摇曳生姿。
怎么不苦呢?白日偷懒一小下便被罚练至深夜,因一时胡闹写错字而重抄百遍。右手无名指指侧磨了一层厚厚的老茧,拿针挑掉,挑掉后又长...
眼眶渐渐湿润,我哭着问母亲:“为什么,为什么非要习字?”
母亲绞了毛巾替我擦净手上的墨,抚了抚我的额头,说:“外公以前是地理老师,开朗健谈,幽默风趣。一次外校来了同行,问他,同样是教课,为什么他的声誉那么高。外公不答,只是含笑给人写了幅字。那人接过一看他端端正正的笔锋,立刻懂了。后来外公病逝,认识他的人,无一例外全部来送行。”
我听得渐渐止住了哭声。母亲又说:“你外公说过,要习字,先做人。他一生清刚正直,诲人不倦,不曾有愧于心。写枯了笔,写成了一生。”
“让你习字,不是为了功利,而是希望你能明白,要习字,先做人。”
我听了,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擦干眼泪,重新坐回桌前。《多宝塔碑》上的端楷似乎都温和下来,似外公慈祥的目光凝视着我。蘸墨,下笔。一开始行笔喑哑绝涩,像是和了泪水。可后来越来越跳跃,提腕落笔,张弛有度。似竹间抚琴弄弦,一挑一捻,飞花倾盏逐月华;似云中扬衣舞袖,一扬一落,锦缎飘摇逸轻尘;似藕塘兰舟泛游,一荡一划,荷香盈袖忘思归。
是,我懂了。横,为君子之行,无过无逾,端稳克己;竖,为君子之身,无苟无倚,浩然正气;撇,为君子之言,融古贯今,旷达刚劲;捺,为君子之心,收来纳往,袖拢山河。
“要习字,先做人。”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篆隶草行楷,陪伴我从寒暑渡到了春夏。它们与我看过扉门未掩的潇潇暮雪,与我走过长河落日的大漠孤烟。它们挑开过一树一树的桃花,也曾流连于画桥烟柳。它们曾在先圣的笔下鲜衣怒马,又将陪我仗剑天涯。它们是少年锦时里悠悠洇开的水墨情长,浸润了流光,温柔了眉眼。
“去吧,去习字。正如外公。”我终于懂得,习的是字,亦是人生。书法教会我的,是“愠而不怒,怒而不发”的海纳百川;是“非礼勿动,非礼勿言”的心如止水;是“贫而不怨,富而不骄”的波澜不惊。是身静,而心识动;是居简,而思绪繁。
铺一卷生宣,研一方端砚。再回首,墨染流光,千载悠悠。书法在漫长岁月里,温柔地为我撑了一把伞。无论何时提笔,皆如半生归来,风停雪住,山川骤暖。
“外婆外婆,今天我听我们地理老师说,我外公写的字可好看了。”
“啊,是吗?”
“嗯,还说外公的为人就像他的字一样。”
午后的阳光有一点刺眼,外婆眯起眼抬手背遮住从窗棂里漏进的光,忽然就扬起了唇。
(指导老师:李锐)
【点评】
少年习字,从总角年纪到二八青春,从艳羡到躬亲,从困惑到坚守,皆是缘于外公的潜移默化,在过程中逐渐懂得“习的是字,亦是人生”。文章结构清晰,行文自然、流畅,用词简练、精准,传统文化元素信手拈来,比喻、排比、对比、通感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文章富有诗意,活色生香。本文荣获初赛一等奖。
味蕾与乡愁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高一邵薪哿
离开家乡青岛,已经四年有余。
而无论脚步走多远,在脑海中始终有故乡的味道,熟悉而顽固,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异地,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记忆深处的那片土地。
五月春游,我站在八达岭长城上,酷热难耐。此时疯狂想念,家乡的那一碗凉粉。
青岛的凉粉,不同于陕西用绿豆或淀粉作为原料的凉皮,而是用石花菜熬成的。夏天赶海的时候,在滩边的礁石上采回这种海菜,放在院子里晒干。那时还住在平房里,没有冰箱,只有等到冬天的时候熬制,才能保存得久一些。年节的前几天,在磨盘上碾碎掺杂在石花菜根上的沙粒和蛤蜊皮,淘洗干净后放入锅中,风箱大柴,一灶旺火,熬两三个小时,用纱布沥出汤汁,放在雪地中,冻上就成了凉粉。
三十的年夜饭,取一块凉粉分成小条,胡萝卜切丝,加一点海米,最不济也是虾皮,最能提鲜。酱油代替食盐,倒上醋,再点几滴香油,若是喜欢可以加点蒜泥。凉粉滑中带韧,配料清凉爽口,是在那个年代最容易吃到的一道美味,往往来不及细细品尝一番就吞下了肚,让人欲罢不能。
两间厢房,门帘后的食品柜上永远摆着钙奶饼干,灶上蒸腾着煮海蛎子的热气,蒜泥拌在凉粉里,零零碎碎的片段,拼凑起我对这座城市最初的记忆。
后来,记忆扩展开来,带有淡淡海盐气息的风,潮汐浪花,礁石海鸥,在不知不觉中夹杂进每日的柴米油盐中,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浑然不觉。直至北上之后,我的味蕾像夏天疯长的草一样,不时的摇曳、搅动,甚至一想起家乡的味道就口舌生津。
当然,冲不淡的,还有骨子里对海鲜的热爱,那是鲜甜的家乡的记忆。以至每次妈妈来看我,都要带一箱子的蛎虾和扇贝。似乎它们上桌,便等于我回家了。秒回故乡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味蕾触及记忆中熟悉的味道啊。
每到夏日,暮色四合、华灯初上时分,栈桥北面的海鲜大排档总会熙熙攘攘。白色的塑料桌椅,辣炒的蛤蜊,肥嫩的蛏子、鱿鱼,炸几条刚捕上岸的小黄花鱼,偶尔带几个拌海蜇之类的凉菜……青岛小哥和大嫚儿向来直爽,吹一瓶二厂产的啤酒,就忘却了一天的疲劳,在美食间高谈阔论,一旁的老板笑着招呼客人,忙前忙后。还有街上,拎着塑料袋散啤的人,家里必然已经准备好了下酒的小菜。这一幕幕,记了很多年。
我以为自己年纪小,便不会懂得思念,不会触及乡愁,其实只要一离开家乡,这种感觉就会紧紧跟随着你,就算大部分时间觉察不到,也会在某个时刻冒出来,催下你的眼泪,亦或是在你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告诉你,别怕,身后有一条通往家乡的安心归路,就算走得再远,也可以抽身而回,抚平一身伤痛。
深夜听赵照和齐豫唱的《乡愁》,当埙的三声音阶响起之后,我忽然发现无论如今自己身在何方,终究是属于故乡的,血脉中流淌的,是这一方水土倔强的记忆。
回首,月渐盈。
(指导老师:王宇飞)
【点评】
本文情真笔细,不落俗套。作者从游子的记忆说起,以细腻的笔触记述故乡美食,在熟悉的味道中品味故乡,使乡情乡思有了实实在在的寄托,让读者在充满地域特色的美食中感受到作者的“莼鲈之思”。任何感情的表达都要借助具体的物象,文学的趣味有一大半来自那些看起来新鲜的事物,所表达的却是你我共有的常情。本文荣获初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