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梁某在网上发文称“遭到罗某某强奸”,此事引发大量关注。
今天,当事人罗某某在个人微博上发布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梁某于5月13日提出控告的被强奸案,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此前报道:她公开道歉:他没有强奸我。男方未提维权,网友已经炸了!
梁某曾在今年8月底发布文章称遭到罗某某强奸,男方还被原工作单位开除。随着文章热传,不少网友纷纷指责甚至谩骂罗某某,安慰梁女士。但随后罗某某发文介绍两人的故事,以及晒出两人合影,女方删除帖文,网友认为事件出现“反转”,表示要给男方道歉。
来源: 北京青年报-北京头条
值班编辑:Nicole
罗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