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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建设新篇章

时间:2019-07-21 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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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建设新篇章

编者按

3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重新组建司法部,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充实调整。随后,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重组了司法厅(局)。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努力推动实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

本报刊发广东、广西、浙江、江苏、山东、湖北6省份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报道,记录下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山东省司法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融合创新发展

图为群众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法律问题。 山东省司法厅供图

□ 法制日报记者 姜东良 徐鹏 通讯员 郭永君

“极其特殊、极其关键、极其不平凡。”

对机构重组一年来的工作如何评价?面对《法制日报》记者的提问,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用三个“极其”抒发内心的感慨。

“可以说,这一年是政治强化之年、改革创新之年、奋进跨越之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坚持抓好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担当作为、实干苦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提升新成效。”解维俊说。

服务大局实现新发展

一年来,山东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安山东和法治山东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

为打造最佳营商法治环境,山东出台《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促进外资增长、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山东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公正司法。省司法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24件、废止8件,省政府审议通过省政府规章6件、修改33件、废止20件、宣布失效4件,对29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6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119件省委、省政府及部门文件研究提出法律意见。

围绕平安建设,全力抓好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全省监狱系统连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戒毒系统连续多年实现“六无”目标,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不足0.1%。

服务民生取得新成效

“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3月14日,乔某用手机登录山东公共法律网进行咨询,没想到当天就有6名律师回复。

数据显示,自3月10日上线以来,山东公共法律网已入驻法律服务人员265499名,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620次。

“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扎实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解维俊介绍,比如目前已经建成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特别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全省6.5万个村和社区配备法律顾问1.7万名,覆盖率达100%。

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山东部署实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在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上,制定《关于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合作制公证处改革、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等工作,46项公证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取消证明53项。

改革创新激发新动力

除了机构改革,山东省司法厅还积极推动将司法行政改革纳入省委改革大盘子,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省委深改组3次、省司改组5次审议司法行政改革文件。

解维俊说,,山东省司法厅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这个中心,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切实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工作职责,扎实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和刑事执行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平安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山东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广东行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图为广东司法厅立法二处就广东省种子条例立法开展调研。 法制日报记者 章宁旦 摄

□ 法制日报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通讯员 文芳芳

3月18日,刚从深圳开展立法调研归来的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李燕梅,一上班就扎进一大堆材料里,和同事一起忙着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和意见进行逐项梳理归纳,并形成立法意见。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机构重组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成为新组建的广东省司法厅的重要职能。去年以来,按照司法部构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要求,广东省司法厅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为持续推动广东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年清理调整政府文件3959件

今年元旦假期刚结束,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就发布消息:经过半年的努力,截至12月底,广东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36项证明事项,取消1099项,仅保留37项。

新组建的广东省司法厅,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深化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和修改调整,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已会同完成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梳理省政府自1980年至发文46250件,确定将3959件文件纳入清理范围,经清理宣布失效2475件,决定修订93件。

探索监管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事关千家万户,进行合法性审查意义重大。”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吕勤说。

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共办理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3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24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征求意见65件,公众建议和行政复议附带的规范性文件审查15件,地级以上市政府的规章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计377件。

为解决长期以来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广东省司法厅还在东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等市县区多地开展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的机制。目前,该厅结合试点开展情况,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立法与改革衔接满足民生需要

今年2月中旬开始,李燕梅和处里的同事先后赶赴广东的阳江、珠海、深圳等地,就《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修订开展立法调研。

重组后的广东省司法厅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城乡统筹平衡协调发展、营造生态宜居良好环境、全面推进“证照分离”等重点任务,力求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坚持立法为民的基本理念,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江苏省司法厅在新起点上改革创新频发力

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助推高质量发展

图为江苏设立“互联网·无人律所”,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服务。 江苏省司法厅供图

□ 法制日报记者 丁国锋

3月14日,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带领江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立法调研组,为修订《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赶赴丹阳市建山村进行实地调研。

此前一周,江苏省司法厅党组书记高建新也带领立法调研组到南通市进行调研。据了解,这是江苏省司法厅重新组建以来,在司法行政职能上呈现的新变化。

“通过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尽量缩短机构重组带来的磨合期问题,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柳玉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机构重组为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互动贯通,构建相互促进、一体贯通的法治体系,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加强法治惠民成效落地等提供了重要机遇。

深化原有职能改革创新

江苏司法厅围绕“三大攻坚战”,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风险、法律扶贫、德法涵养文明三个专项行动;实现重点企业“法治体检”全覆盖;建立全国首个“海外法务中心”;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共化解矛盾纠纷130万余件。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江苏继续领跑全国。同时,江苏还全面取消了公证服务县域限制,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9.8万件。

江苏监狱系统为推动“五大改造”新格局落地落实,初步构建了江苏监狱“五大改造”工作体系,服刑人员违规违纪发生数同比下降25%。

推动职能融合资源整合

重新组建以来,江苏省司法厅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试行了全国首个《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江苏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全年组织起草、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117件,全年办理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2万余件,备案登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00多件。与此同时,江苏还提请取消省定证明事项57项,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万余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万余件。

江苏省司法厅为全面推动职能融合和资源整合出台了各项具体改革方案。比如,在立法领域构建省市县三级衔接有序、上下联动的工作架构,指导地方立法制规“小而精”并实现制度间的统筹协调、衔接配套。

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1月30日,江苏省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统筹,扎实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着力抓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构建“一体建设”法治新格局、健全“六大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总体思路。

柳玉祥介绍,为做好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将按照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出实施纲要,进一步厘清改革思路,明确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着力抓好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从“物理重组”加速走向“化学融合”

湖北省司法厅坚持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图为湖北省孝昌县公证处公证员(右一)上门为申请人办理公证事项。 法制日报通讯员 邓莹 摄

□ 法制日报记者 刘志月 《法制与新闻》记者 何正鑫

“一声令下,我们从湖北省政府大楼搬至省司法厅,开始了全新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3月19日,面对《法制日报》记者的提问,陆宜峰信心满满。

湖北省司法厅重新组建后,原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副处长陆宜峰被分配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秘书处工作。

“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总体部署上来,努力推动实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说。

今年2月28日,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在省司法厅三楼会议室召开。参会的协调小组联络员来自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司法厅监督备案处、省委政法委法治一处、省司法厅法治宣传处。

“作为专司法治湖北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联络员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当好各协调小组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参谋、助手、智库,加强统筹协调配合。”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月明说。

这次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反映了重新组建的湖北省司法厅统筹职能强化的一个侧面。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重新组建的湖北省司法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作用,全面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

当前,湖北省司法厅正努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在荆楚大地落地生根:湖北95%以上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相继搬到临街、一楼办公,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引入值班律师接听“12348”热线电话,解答来电咨询、宣讲法律知识、回访解决问题,成为群众信赖的“足不出户的法律顾问”;开通网上服务窗口。

“忙。”接受记者采访时,湖北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干部处处长杨木根用一个字形容机构改革以来的工作常态。

杨木根的电脑里,单是湖北省司法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就有7个不同的修改版本。

在杨木根看来,机构改革不仅要“物理重组”,更要在人员融合、职能整合上真正发生“化学反应”。

“此次机构改革,是省司法厅优化职能配置、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谭先振说,湖北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瞄准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抓改革提能力弘良法促善治强服务优环境

浙江省司法厅重组涌现法治新气象

图为浙江省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法制日报通讯员 林鉴永 摄

□ 法制日报记者 王春

传化、正泰、吉利、娃哈哈……这不是名企排行榜,而是浙江省司法厅最新出炉的144家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名单。

这是重新组建的浙江省司法厅切实增强行政立法工作服务民营企业主动性和责任感的具体行动。重新组建后的浙江省司法厅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格局,伴随着新职能涌现出了法治新气象。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立足新时代新机构新职能新使命,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八八战略”为引领,抓改革、提能力,弘良法、促善治,保安全、护稳定,强服务、优环境,为浙江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

10月25日,重新组建的浙江省司法厅正式成立,厅领导“全家福”在省委10号楼门口定格。较之以往,背景中除了浙江省司法厅的招牌外,新成立的“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红色招牌也“落户”于此。

浙江省司法厅调研督查处处长桂漪雯说,浙江省司法厅抓好《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宣传贯彻工作,严把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优化司法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

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116项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年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6418件,网上办理6222件。

推进三级法治政府建设

浙江省司法厅全力抓好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浙江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修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这是宁波规章立法计划草案公告内容,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健全法制体系,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条件。”宁波市司法局局长吕强告诉记者。

法治政府建设最基础、最末梢也最薄弱的是乡镇街道,为补齐短板,浙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力做好示范创建培育和申报命名工作,并在全省推广,建立标准统一、分级实施的市、县、乡三级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创建体系。

打造最佳营商法治环境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去年11月,省司法厅在组织“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会同市场监督局、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全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浙江共为53772家民营企业和1422个商会、行业协会开展法治体检。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杨建介绍,此次活动,实施政策宣讲解读、治理结构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法治环境保障四份“法治体检服务项目清单”,在帮助民营企业找出经营管理“痛点”、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的同时,重点关注和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政策制度保障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广西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度测评成绩喜人

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工作持续提档升级

图为12月4日,广西律师在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治体检”。 广西律师协会供图

□ 法制日报记者 马艳

群众对人民调解的满意度评价排名第三、对律师的满意度评价排名第四、对仲裁的满意度评价排名第五……这是在司法部通报的全国31个省(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度测评结果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交出的答卷。

一年来,广西司法厅完成重新组建工作,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根基提档升级,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一年来,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任务,持续推动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部署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463名律师深入200家企业、两家商会开展法治体检;会同广西法学会、广西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贯穿全年的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专项行动,开通全国首列“广西普法号”动车,在全区营造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氛围。

立足民族边疆地区实际,广西司法厅代表团成功访问泰国,支持崇左市政府与越南谅山省司法厅签订司法交流协议,以昂扬的姿态和优异的成绩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和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推进智慧司法行政建设

是广西开展“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攻坚年,广西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融合。

去年,广西接入共2.2万路视频监控信号,覆盖全区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县(市、区)司法局与监狱实现远程视频会见功能,在全国首次实现服刑人员跨国亲情帮教视频会见。

“12348广西法网”,汇聚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息,公共法律服务从“面对面”向“键对键”发展,100%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法治政府建设效果显现

,广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全年共完成年度立法39件,立法调研项目68件,开展立法后评估5件。完成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783件,提出的审查、修改意见全部得到采纳。广西还在全国率先建立省一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推进依法行政联动机制。

广西司法厅厅长雷震介绍,目前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得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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