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学校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了《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并于11月7日通过电子政务下发到各学院及相关处级单位。
修订的实施办法是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已经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新办法明确了工作的体制机制,即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工作网络。在队伍建设上,按照教育部的新要求在人员配备、后续培训及全员参与上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在体系建设上,新办法从教学、活动、咨询、危机干预和保障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办法的修订将会促进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撰稿、核稿:学生处 马庆玲、田中良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董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