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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技局多措并举实施科技招商工程 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时间:2021-08-21 05: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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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技局多措并举实施科技招商工程 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对经确认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托民营企业建设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无偿资助;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业建设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无偿资助。对新获批建设的与厦门产业紧密结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无偿资助;经国家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同一级别的多种类型研发机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财政资助资金。

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普惠与重点”相结合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对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及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企业,按5%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800万元;一般性企业按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其中,对市重点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按照基础补助(10%)和增长补助(12%)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扶持,最高补助额为250万元。

鼓励领军企业承担国家创新项目

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且与厦门产业紧密相关的项目,给予50%的配套支持,最高1000万元,国家、省、市资助金额之和不超过项目总投入。

鼓励民营企业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兴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开办经费补助;给予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的购置经费50%后补助,5年内补助总额非独立法人的最高可补助2000万元,独立法人的最高可补助3000万元。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利用自身科研成果在厦创办或参股达10%以上的企业,经培育孵化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孵化一家给予研发机构20万元奖励。

制图/张平原

我市鼓励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图为厦大流感疫苗研发实验室。

图为能源与石墨烯创新平台能源材料大楼。

我市打造创新创业创造热土。图为蝌蚪生态空间。

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创业中心规划图。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文/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庄如真 钟建平本版图/市科技局提供)今年初,中国科学院海西创新研究院在我市打造的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园区——中国科学院厦门新材料产业园正式挂牌,未来3年,产值有望达到5亿元。

未来,将有越来越多像中国科学院厦门新材料产业园这样的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在我市崛起。当前,市科技局已成立科技招商领导小组,并制定科技招商工程方案。实施科技招商工程,加速补齐创新创业链条,成为我市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科技创新25条”、“成果转化19条”、《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近年来,我市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在科技领域出台一系列创新改革举措、产业扶持政策,发挥科技第一动力与引领、集成、协同创新的作用,实施科技招商工程,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发动科技创新强大引擎参与产业招商,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努力将厦门打造成创新创业创造热土。

构建全周期体系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亮点:去年我市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94家,实现净新增201家。至此,全市资格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26家,占全省42.79%。新培育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55家、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50家,全市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692家、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442家。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1107.94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70.07%;完成工业增加值269.56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的67.05%,累计增速9.4%。

目前,我市已构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全周期”阶梯成长培育体系,加大高成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区财政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普惠与重点”相结合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增强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企业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额,按比例给予补助。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亮点:近三年,全市新登记科技成果1349项,带动新增授权专利达到5.36万件,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8.96件,为全国平均值的2.4倍,专利授权增幅居副省级城市第二。年登记技术交易合同近4000份,合同登记量和交易金额分别占全省70%、60%以上;涌现阿波龙无人驾驶微循环巴士等一批跻身全球先进行列的标志性自主创新成果。

一条行得通、走得远的科技创新道路背后,一定有个成果多、转化快、机制活的科创模式。自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25条”、“成果转化19条”等,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这些政策从改革高校和院所科研体制、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改革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全方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强化平台载体建设

为社会创新创造提供重要支撑

亮点:截至目前,我市已策划3家福建省实验室,争取今年启动建设一家;建成投用80余个科技创新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同时健全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业中心、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两岸集成电路自贸区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科技产业园,争取新增孵化场地面积40万平方米。

近年来,我市围绕“双千亿”工作,加快建设一批对产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我市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与市级不重复奖励),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补足至300万元。新建孵化器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助,补助最高500万元;对改扩建孵化器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给予补助,补助最高300万元。对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购置公共设备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培育自主创新成果

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

亮点:去年,我市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775亿元,实现工业产值589亿元,增长约20%。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领域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4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11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60家。培育出肝炎治疗I类新药“派格宾”、全球第二支二代宫颈癌疫苗等一批跻身全球先进行列的自主创新成果。

我市去年新修订出台《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更有针对性地精简原有条款、增加新的扶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临床研究及产业化环节的支持力度。新政策加大对1类创新药研发奖励,对取得新药证书并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2类的改良型生物制品/疫苗、改良型化学药和改良型中药,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生物类似药、化学仿制药和中药同方类似药,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助;对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对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促进科技金融结合

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亮点: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创投基金”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将科技企业的平均融资成本降低40%。在9月的国务院大督查中,创新驱动组对我市构建全过程、全周期科技金融支持保障体系的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科技创业种子暨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科技信贷扶持手段,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分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我市积极打造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融资增信平台,推动建立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的科技金融体系。设立总额4000万元的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金,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40%。加强科技保险对创新保障力度,拓展科技保险种类,提高企业保险意识。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相关科技保险给予保费40%比例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30万元。

同时,我市进一步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科技创业种子暨天使投资基金规模,鼓励、引导各类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开办、经营、投资多方面奖励,提供风险补助,以及企业、个人方面税收优惠。

【速览】

●突出招商重点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双千亿”产业链以及智慧城市、集成电路设计、影视制作技术,强化科技供给,争取科技部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依托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清华海峡研究院等,争取中科院有关院所和其他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双一流”高校,来厦设立分支机构、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引进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招商模式

强化研发补助、科技金融支持、税收等科技政策导向,围绕产业链群开展“以商引商”。在北、上、深、广、成都、武汉和西安等地,依托当地厦门商会,聘请招商顾问,协助开展招商。在港澳台地区、新加坡、美国、以色列、澳大利亚、欧洲,争取科技部驻外科技人员的支持,协助科技招商,策划筹建“中新膜科技产业园”,以平台招商集聚膜科技企业集约发展。

●强化科技保障

加快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建设,建立健全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综改试验区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四区联动”机制,健全和完善有关科技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和集成创新效应,营造一流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实施对台招商引智计划,建设综合性平台型众创空间,打造台湾人才登陆的“第一科技家园”。支持建设“升级版”专业众创空间、特色孵化器和产业园区。鼓励建设40个以上“双创”升级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特色孵化器和产业园,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试基地-加速器-特色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创新招商举措

争取国家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落户厦门,争取国家科技部、军委科技委在厦加大科研投入,提高我市相关企业、产业的规模和竞争力,并以此带动关联企业招商落地。

加大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落户厦门,以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形成的辐射功能,形成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

发挥福建省实验室(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基础研究能力强、成果多的优势,吸引规模企业在厦设立企业总部、研发总部,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转化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发展和升级转型。

以“总部+基地”的模式,开展基金招商,对接央企、民企、外企。引进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高端服务机构,建立科技服务业聚集区,推动闽西南协同发展以及对口支援地区的科技招商,共建经济协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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