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太原市出台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导则

太原市出台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导则

时间:2021-05-04 04:10:16

相关推荐

太原市出台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导则

(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1.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配齐食品安全管理员、体温检测员和清洁消毒员,精准施策,精准防控,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

2.坚持人员健康监测制度。顾客和从业人员进入市场前进行扫(亮)码测温,并佩戴口罩。体温≥37.3oC或出现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以及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者一律不允许进入,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3.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市场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制度,配备充足保洁人员,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防护物资储备。

4.落实全日制保洁制度。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作为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责任人,共同维护环境整洁。市场统一组织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者每日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每个摊位每日进行彻底卫生清理,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5.实施分类卫生管理制度。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生熟分开、干湿分开。对存在活禽宰杀的乡村露天集市,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中、高风险地区暂停活禽交易。

6.建立卫生宣传制度。充分利用市场内广播、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知识,确保每个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倡导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行为和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7.室内空气流通。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当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和回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8.厕所卫生管理。加强厕所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有条件的安装机械排风装置(排风扇)。蹲位设置应当满足人员流量需要,避免排队等候聚集。设置专人保洁,增加地面及卫生洁具的清洁消毒频次,对外溢污物及时清理,保证排污管道畅通。保持卫生间地漏有效水封,防止有害气体或气溶胶溢出。厕所内严禁吸烟。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有条件时可配备洗手液。对于非水冲式厕所,及时清运粪便,并做好无害化处理。

9.垃圾收集清理。市场内应当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市场应当设立集中、规范的密闭垃圾站(房),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当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10.给排水设施。应当有完善的下水道,并保持畅通。具备条件的,应当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污水集中统一排放,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集中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相关环境评价报告要求。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积水、无淤积物。应当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用于污水的冲洗消毒。

11.病媒生物防制。安装防蚊防蝇装置,及时清理积水、垃圾、杂物,对垃圾堆放地、污染物处理场所进行灭蟑灭鼠。

12.手卫生设施和用品。市场出入口处应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张贴明显洗手提示,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或配备洗手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3.公共区域环境。各类公共设施和区域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地面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当畅通有序,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

14.公共物体表面。门把手、电梯按键、扶梯把手、称量工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中、高风险地区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拖布和抹布等保洁用品应当专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处理。

15.货物运输环节。掌握货物运输流程,从业人员做好手卫生,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在转运后及时清洁消毒。

16.重点区域卫生。禽畜肉区、水产区、熟食区应当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排水沟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应当有固定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鱼交易与宰杀分离,水产品交易区与分割加工区分离,均实施物理隔离。每批宰杀结束后,应当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处理。水池内无污物积存、残留,水龙头保持清洁。

17.摊位、档口保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场内经营者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到地面无污物、无污水等,下水道畅通,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中、高风险地区,应当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18.加工工具清洁消毒。砧板、刀、剪刀、刮鳞器、绞肉机、锯(切)骨机等、称量工具及盛装容器等,保持清洁卫生。每次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必要时进行全面消毒。

19.出现病例后的处置。当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市场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0.关闭市场后的处置。如因疫情原因关闭市场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指导下,封存市场内被污染的食品、用品等物品,对市场环境进行消毒,对相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市场内冰箱、冰柜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

(二)餐饮服务企业

1.坚持人员健康监测制度。顾客和从业人员进入营业场所前进行扫(亮)码测温,并佩戴口罩。体温≥37.3oC或出现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以及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者一律不允许进入,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2.保持人员距离。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拉开座位间距、错位用餐等措施,适当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确保不同桌就餐者之间至少间隔1米,用餐期间尽量避免握手、拥抱等密切接触行为和不同桌之间交流。

3.保持场所通风。餐饮服务企业在防止外部污染、病媒生物等进入内部场所的前提下,应保持就餐等人员活动聚集场所的空气流通。

4.推行公筷公勺和分餐。鼓励和推动在宴会活动时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有条件的鼓励实施分餐。

5.强化卫生防疫知识宣教。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工作人员上岗期间一律佩戴口罩。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按标准洗手法洗手。

6.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加强餐厅、休息区域、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对用于储存食品的场所加强通风、必要时增设机械通风设施。洗手间内要备齐洗手液、手纸等便民服务用品,要确保洗手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

7.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尤其对冻肉、水产、海鲜等冷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及溯源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8.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餐饮服务企业要根据接待能力和工作人员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oC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

9.应急处置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如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空旷区域,避免继续接触他人,或在临时医学观察点执行隔离观察,做好防护并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二)病例处置。核酸筛查阳性病例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应立即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

(三)终末消毒。相关场所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四)其他处置措施。密切接触者和场所管控按照最新防控方案和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控措施。

02

监管责任

1.各县 (市、区)要高度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联防联控机制部门职责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抓防控、单位法定代表人抓防控的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

2.市场监管部门要执行好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制度,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加大对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排查力度。

3.商务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落实入场测体温、分散用餐、公勺公筷等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污染。

4.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

5.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屠宰场所(含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6.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物流企业运输环节、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潮湿阴冷环境、场所定期消杀制度。

7.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邮件、快件的外包装消毒管理,特别要对国际邮件及国内重点地区邮件、快件的外包装进行集中消杀。

8.海关要做好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采样及检测应覆盖产品、产品外包装、集装箱内壁等,不检疫不得上市。

03

健康管理

1.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围绕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通关、仓储、运输、销售各环节,以进口水产品为重点,各县(市、区)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定期核酸检测,检测周期为14天,对接触已发生疫情市场产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检测一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卫生健康、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每周抽取一定数量的外卖、快递等特定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从业人员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主动报告健康状况信息,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

3.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禽畜肉类和熟食区还应当佩戴工作帽。口罩或手套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4.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不随地吐痰,擤鼻涕时注意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与顾客保持1米以上间距,减少与顾客的交谈时间。

5.加强手卫生。在处理和摆放水产品、肉类、熟食品、果蔬等货品时,或双手触碰过货架、扶手等公用物体等情况下,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04

食品管理

1.建立产品溯源制度。市场开办者要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溯源管理制度。完善肉类产品质量全链条追溯体系,采购、销售肉类产品,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水产品批发企业须按进货批次,逐批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禁止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分类管理。销售鲜、活、生、熟、干、湿各类商品摊位应相对集中;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3.加工制作符合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尤其在处理生肉、水产品、冷冻等食品时应格外小心,避免交叉污染。

4.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

5.贮存防止交叉污染。加强肉、海鲜类等冷链食品的贮存管理,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要采取分区、分隔等措施进行贮存,防止交叉污染。

6.冰箱(柜)卫生。保持冰箱(柜)外表面清洁,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定期清理冰箱(柜)内部。

7.设置废弃物容器。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置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05

采样检测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加大对食品检测工作支持力度,从检测人员、经费和物资等方面给予保障。

2.实行常态化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改(粮食)、规划和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有针对性地对从疫情重点国家或地区进口,或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购进的冰鲜、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食品外包装、储存环境和污水进行新冠病毒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3.加强水产品的抽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报备信息,对进入太原市的水产品按比例进行抽检,对来自已发生疫情市场的产品要批批抽检。采样频次、场所、商家、品种、数量由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疾控机构共同商定,联合入场完成采样,疾控机构负责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和同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严防新冠病毒经水产品输入。

4.强化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关于转发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周抽取一定数量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级选择1-2家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每周对排水系统中污水、存放售卖冷冻冷藏海鲜水产品和肉(禽)类食品的摊位等采集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检测工作由疾控机构负责完成。

5.开展不定期新冠病毒主动监测工作。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及早发现报告疫情苗头和燃点,进一步落实疫情监测多点触发机制。疾控机构具体负责制定新冠肺炎主动监测技术方案,科学、规范实施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工作。

6.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工作。如国内出现从购进的冰鲜、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市场或相关从业人员中检出新冠病毒等情况时,应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立即启动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工作,重点针对有可能污染的食品及其生产加工、物流、储运、销售环节进行监测。采样送检由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测由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测结果向市卫健委及省疾控中心报备。

7.检测重点。 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特别是包括冷冻、冷藏功能的肉类和海鲜水产交易摊位,或者存在潮湿、密闭空间的市场。

8.检测内容 (1)市场内重点摊位的设施、用具表面新冠病毒检测。重点对摊位台面、面板、地面、把手,以及各种制作和使用器具等表面,包括脱毛或切割机械、刀具等,采集拭子样本。(2)市场内重点摊位从业人员咽拭子、衣物表面、手部新冠病毒检测。对处于工作状态的从业人员手部表面,采集拭子样本。(3)市场内重点摊位存放食品的冰箱、冷藏柜内部表面新冠病毒检测。对储藏食物过程中经常触及的冰箱、冷藏柜内表面,采集拭子样本。(4)市场内销售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的新冠病毒检测。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按照无包装食品和有包装食品加以区分,其中有包装类食品重点是需要冷藏运输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采集拭子样本。(5)市场内排水系统中污水的新冠病毒检测。重点包括市场内海鲜水产、肉禽类产品摊位来源的污水,采集拭子样本或污水样本。(6)市场内公共空间中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包括主要进出口的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表面,茶水间、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表面,潮湿的公共通道和卫生间地面、墩布池等采集拭子样本。(7)市场内经常性跨区域移动的工具或物品,包括垃圾车、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转运物品的拖车等,采集拭子样本。(8)市场内工作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环境,包括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局部交易环境等环境拭子及气溶胶样本。

9.样本要求从业人员咽拭子、手部、衣物和其他物体表面拭子样本:要求用病毒采样管中的病毒保存液,充分浸润采样棉签后,对拟采集的手部或物体(包括公共通道的地面)的表面重复涂抹、涮洗3次以上。同时要满足对采样对象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食品表面拭子样本:食品样本不可直接进行采集,应当首先将拟采集的食品小心分离,并存放于洁净采样袋后,再进行拭子样本的采集。要求用病毒采样管中的病毒保存液,充分浸润采样棉签后,对拟采集食物样本的表面重复涂抹、涮洗3次以上。同时要满足对样本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污水样本:按照市场内排水系统分布情况,选取2-3处污水采样位置,重点为内部管网汇集处、水流方向的下游或与市政管网的连接处。采集拭子样本要求,用采样棉签浸入污水中,使其吸附污水并在采样管中对涮洗3次以上。采集污水样本要求,用聚乙烯塑料瓶收集30-500mL污水水样;大于500mL体积的污水采集可以使用聚乙烯塑料桶或现场水样专用富集设备。同时要满足对污水采样位置,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动物样本:对于活体动物,可分别用采样棉签采集其体表拭子、口咽拭子和肛拭子,也可以采集其排泄物或分泌物样本,并在记录单上进行相应记录。对于已经过剥皮等处理的动物样本,分别用棉签采集其体表和体腔拭子样本,要求用病毒采样管中的病毒保存液,充分浸润采样棉签后,对拟采集食物样本的表面重复涂抹、涮洗3次以上。同时要满足对样本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其他器具:笼具或鱼缸等装运、养殖动物的容器,需首先观察或了解该容器具体存放、养殖过的动物类型,采集容器内壁拭子样本或内容物液体样本。

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局部交易区域、办公室、休息间等环境采集气溶胶样本。

10.采样方法。采样周期: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特别是销售生鲜类产品的市场)按照1次/周,对其余需要监测的集贸市场按照1次/月的频次进行病毒监测。

采样实施:现场采样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与完成,采样时应当穿戴防护服、防护口罩、鞋套和医用一次性手套。采样过程需开启现场采样视频记录设备。

采样装备:病毒采样箱、病毒采样管、气溶胶采集器、样品记录单、手消设备、洁净采样袋、冰袋、高危险生物样本转运箱和生物安全垃圾袋等。

采样记录:样本信息应当包括样本采集的采样时间、地点、集贸市场名称、摊位编号、采样类型、样本编号以及采样人等信息。

采样操作:采样开始前,要求穿戴防护服、口罩、鞋套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采样现场,并使用手消进行手部消毒。拭子样本采样过程中,采样棉签只能接触当前采集的样本,避免触碰到其他物体。污水样本采集前,先充分搅匀,然后取样。污水分三层以上,不能搅匀时,可按各层量的多少的比例分层取样。气溶胶样本采集使用气溶胶采集器,设定采集高度、空气通量和采集时间,进行气溶胶采集,将采集后的吸收液或滤膜放置在特定的低温容器进行转运。采样结束后,清理废弃物后离场。

样品转运:采集样品连同采样记录单应当在24小时内运送至当地指定的病毒监测机构进行检测,样本建议冷藏存放于高危险生物样本转运箱中,并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

11.实验室检测。(1)样本分装。标本采集后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内分装,但个人防护装备参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防护要求。所有采集对环境标本应当分装到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样本采集管里,按照1000ul/管进行分装。容器(采集管)外注明样本编号、种类及采样日期。用于后续核酸提取和病毒分离等实验室检测工作。(2)样本保存。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当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3)污水水样前期处理。使用离心技术去除污水中杂质。先打开低温离心机,待温度降至4℃左右,建议4654离心力离心30分钟,取上清。再使用膜吸附技术或超滤技术进行上清液的浓缩。(4)核酸提取。新冠病毒的常规检测方法是通过实时荧光RT-PCR鉴定。任何新冠病毒的检测都必须由经过相关生物安全及技能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对已经灭活的样本,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内,使用自动化核酸提取仪,配套核酸提取试剂盒进行病毒核酸的提取。核酸提取后,应当将核酸产物进行分装,用于后续核酸实时荧光定量(RT-PCR)及深度测序。核酸提取操作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书开展。(5)实时荧光定量PCR。在BSL-2实验室中对所有已提取的核酸样本,应当用经CFDA批准的RT-PCR诊断试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可靠。RT-PCR反应体系和操作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每一次RT-PCR反应均应当设置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无模板空白对照,以确保扩增体系工作正常。

12.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级别参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采集的环境样本属于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前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核酸提取、生化分析,以及临床样本的灭活等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环境样本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后进行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生化分析等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

06

环境消杀

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89号)要求,做到科学消毒、精准消毒,避免过度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雨雪天气不开展室外环境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全身进行喷洒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减少过度消毒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问题。

2.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及部位如地面、墙壁、明渠、门把手、扶手、手推车等,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清洗干净;其中金属物品也可用75%酒精擦拭。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或营业后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3.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4.卫生清洁器具如抹布、拖布等可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消毒剂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5.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6.对销售摊位的台面、砧板用具、刀具等用二氧化氯等消毒,浓度使用50-100mg/L,进行擦拭,每天二次。

7.及时清理冰箱、冷藏箱卫生,定期消毒,除霜后使用浓度50-100mg/L二氧化氯擦拭消毒。

8.对冷库要及时清理环境,使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1.5W/m3,空间作用2米范围,表面1米范围,作用2小时以上。

9.冷藏车使用后用浓100mg/L二氧化氯擦拭门把手,冷藏车内部定期消毒,使用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擦拭表面,也可以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0.运输车辆要及时对车辆内部和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洗净。也可使用腐蚀小的浓度为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11.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时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手卫生。

12.注意事项

(1)应保持环境整洁,加强通风(必要时加装机械排风扇),及时清理垃圾,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不建议向室外环境空气喷洒消毒剂。

(3)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75%酒精具有易燃性,注意远离火源热源等。

(4)消毒产品只能用在说明书标识的对象上,不可超范围使用。

(5)每种消毒剂应单独使用,不要混合使用不同种类消毒剂。

编 辑:李姝瑜

来 源:健康太原官微

太原市出台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餐饮服务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导则(试行)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