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10月19日起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65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条件。我市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0月19日零时起启动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各相关单位视我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引导做好以下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来源:“环境与健康”公众号、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