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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21日举行网上路演 发行价确定为12.15元

时间:2023-02-10 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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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21日举行网上路演 发行价确定为12.15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002596)今日下午举行网上路演。首次发行股份总数为34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680万股,发行价格确定为12.15元/股,对应市盈率为19.92倍。本次募集资金为41,310万元。

图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国一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保持适当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的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另一方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逐步向"稳健的货币政策"过渡,以来连续10次上调了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加强了流动性管理,适度收紧信贷政策。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尚不稳定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的情况下,虽然我国宏观经济继续稳定发展的大趋势未发生变化,但短期内可能会造成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从而对公司的外部发展环境造成影响,公司面临因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未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2、房地产市场调控风险

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性需求,并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4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号),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要求,2月和3月,海口市、三亚市分别颁布了相应的"限购"政策。短期内,上述限购政策的实施将可能会给海口、三亚的商业性住房开发投资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当地的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放缓,从而影响对公司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的需求。虽然目前海南省其他城市尚未出台类似的"限购"政策,但由于三亚和海口是公司主要销售市场,来自这两个地区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78.29%,因此,在严格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下,短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可能放缓,网点建设扩张速度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3、未来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增速放缓的风险

为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4号),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以来,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刺激下,海南省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需求大幅增加。,海南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257.50亿元,同比增长33.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467.87亿元,同比增长高达62.5%,涨幅位居全国首位。受益于这一市场环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56.23万元、净利润8,583.8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3.64%和21.91%。虽然海南省国家旅游岛建设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会促进岛内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但在近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趋紧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海南省的投资增速近期有所放缓。如果未来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增速放缓,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无法维持原来的增速。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竞争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市场发展阶段、原材料采购渠道等方面不尽相同,公司在三亚、海口和琼海区域的商品混凝土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各地政府对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大量增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将会导致区域市场竞争程度增加,从而加大公司的市场竞争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在供应能力、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并通过新建生产网点、拓展新的市场来继续巩固提高现有市场地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可能出现下降。因此,公司面临较大的区域市场竞争风险。

(三)搬迁风险

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站点属于建设项目施工不可缺少的配套设施,具有明显的经济运输半径。随着城市规模和生活圈的不断扩大,目标市场必将会超出经济运输半径的辐射范围,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站点也将会随之不断向外迁移。目前,公司在海口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站点和在三亚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站点的用地以临时用地的方式解决,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特点。

经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延期问题的复函》(市土资用字[]155号)和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土地的复函》(三土环资地[]871号)批复同意,海口瑞泽和三亚润泽依法使用临时用地进行生产经营。其中,海口瑞泽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月31日至3月30日,三亚润泽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8月1日至7月31日。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必须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当国家建设需要时,虽未到期也应当无条件拆除临时建筑,退回临时用地,国家不予补偿。"因此,若上述临时用地到期不能获批延长使用期限、或使用期内遇国家建设需要,则海口瑞泽和三亚润泽将面临整体搬迁风险。

对于建设在租赁用地土地上的建筑物,发行人按照预计可使用年限和剩余租赁年限孰短确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依据当前临时用地的许可期限,海口瑞泽和三亚润泽目前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建设在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的剩余净值扣除残值后在剩余可使用期限内计提折旧。截至12月31日,海口瑞泽和三亚润泽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的账面价值合计为3,747.79万元,这些设备在搬迁时均可易地使用;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合计为568.83万元,目前均按照临时用地许可年限计提折旧,如未到期即需搬迁,将按照搬迁时账面价值全部确认为经济损失。经公司财务部测算,如果海口瑞泽和三亚润泽均需搬迁,除房屋建筑损失外,还将发生设备拆卸、运输和安装等费用约694万元。

8月11日,海口市规划局出具《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临时使用土地规划意见的复函》,确认海口瑞泽临时用地近5年内未列入整体开发规划。因此,海口瑞泽临时用地在使用期内发生强制搬迁的可能性较小。三亚润泽目前临时用地许可8月1日刚获批复,短期内搬迁的可能性也较小。此外,公司已于5月29日与该块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签订了《土地转让补充合同》,受让该块土地,总地价为2,571.624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向南新农场支付了10%的土地转让定金和50%的预付地价款合计1,542.9744万元。9月15日,南新农场主管单位海南省农垦总局出具《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南新农场42.0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批复》(琼垦局字[]422号),同意了上述转让行为,目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减少搬迁风险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如下措施:

1、租赁搬迁备用地及制订周密的搬迁方案

4月5日,海口瑞泽与海南山海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大道5.1公里处北侧30,469.3平方米的工业用地,租期。4月19日和6月17日,三亚润泽与三亚兴海实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向该公司租赁位于三亚市田独镇亨新大道南侧23,462.74平方米的工业用地,租期,同时约定由三亚兴海实业有限公司于两年内在该土地上根据三亚润泽的设计方案兴建厂房归三亚润泽使用。公司租赁的前述土地将作为海口瑞泽和三亚润泽的搬迁备用地。

此外,公司还制订了周密的搬迁方案以尽可能减少搬迁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搬迁损失

7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和张艺林出具《承诺函》,"承诺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前被政府强制拆迁或者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重新申请临时用地未获批准,导致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及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搬迁生产经营用地或临时建筑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拆除,三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及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搬迁费用和因此对其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四)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2,770.10万元、16,112.19万元、19,286.3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74%、54.13%、65.38%,、同比分别增长26.17%、19.70%。随着公司应收账款的不断增加,公司存在坏账加大的风险,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也有可能降低。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具有工程量大、建设施工周期较长的特点,从而直接决定了商品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情形。另一方面,公司报告期主要销售结算政策约定客户次月或本月支付已使用商品混凝土用量80%-90%的货款,而剩余10%-20%余款在主体结构封顶1-2个月后付清,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

公司客户主要为资质优良、信誉卓著的建筑工程公司,并与这些客户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总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因此,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结算周期相对较长,但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此外,公司执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按要求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非常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及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努力防范可能发生的坏账、呆账风险。

公司简介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原名称为"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8月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人民币,公司成立以来,领导层带领全体职工鼓足干劲抓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的原则,将"质量第一"和"服务至上"贯穿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使公司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迅速成长壮大,由创建初期的单一混凝土配送企业,发展成为一家规格品种齐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配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与配送的股份制企业。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海南省内各大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和省市大型城市基地设施、交通工程及大型住宅项目。

总公司下属各已投产的企业生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收入及上缴利税呈逐年递增态势,为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先后被国家和省级政府授予"海南省品牌企业"、"诚信纳税企业"、"海南省工业经济发展十大功勋企业"、"中国AAA级质量信用企业"、"计量认证合格企业"、"安置就业先进民营企业"、"中国改革开放30年最具社会责任感品牌企业"、"中国质量信用企业百强单位"、"海南省节能减排十大功勋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被海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选为副理事长单位、被海南省民营经济协会选为"常务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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