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函》(林函护字〔〕50号)、《山东省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技术指南》和《青岛市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技术指南》要求,9月3日莱西市对辖区内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鸿雁、白骨顶鸡)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置,在与养殖户认真签订补偿协议、做好政府补偿工作的基础上,对补偿后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实施了野外放归,共计放归鸿雁530只、白骨顶鸡202只。
放养同时,工作人员向养殖户宣传讲解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政策文件,对此养殖户表示充分理解和支持,并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指导做好养殖产业转型,充分拥护国家政策方针。
9月8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对放归点再次进行了巡查,主要查看放归后陆生野生动物的生存情况以及有无遭到人为伤害。经巡查,放归的陆生野生动物在山清水秀的野外环境中适应能力很强,成群结队的在自然中觅食,为大自然增添了乐趣。
下一步我们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对野外放归的陆生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等状况加强监测,及时评估其对当地自然生态和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对出现不适应野外生存、非正常死亡的或其他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隐患,防止危害生态环境。
放归不放弃——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加强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野外放归自然的后期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