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今起,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有新变化
根据中央、广东省关于有序推动粤澳人员正常往来的工作部署,经粤澳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决定,自7月29日上午6时起,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的人员,入境后活动范围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扩大至广东省范围。
通告全文如下: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粤澳口岸
入境人员活动范围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关于有序推动粤澳人员正常往来的工作部署,经粤澳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决定,自7月29日上午6时起,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的人员,入境后活动范围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市扩大至广东省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入境前准备工作及通关事项
人员范围、入境前准备工作及通关事项,继续按照7月15日6时起施行的《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粤澳两地人员正常往来的通告》执行。
二、入境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服务规定
(一)熟悉了解并承诺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所有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须作出如下承诺:来粤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入境后14天内每天使用“粤康码”申报健康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不擅自扩大活动范围。
(二)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入境人员在入境后14天内,需每天登陆“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入境后连续48小时未通过“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的,“粤康码”将显示红码。“粤康码”红码后,人员需连续2天登录“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方可解除红码。
(三)主动向社区和入住酒店报备。在粤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14天内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应向酒店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四)身体不适请及时治疗。入境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应及时到定点医院治疗排查,并向当地社区报告。
三、违规人员处理
(一)对于擅自离开广东省的人员,将及时通报当地防疫部门对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处理。违规人员为内地居民的,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办理赴澳门各类签注;违规人员为澳门居民的,将取消其入境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
(二)违反其他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规定的,按粤澳两地政府相关规定分类处理。
四、本通告自7月29日6时起施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7月28日
本地
鲁毅到佛山军分区开展慰问活动
昨日,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市委书记、佛山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鲁毅带队到佛山军分区开展慰问活动。
座谈会上,鲁毅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向驻禅部队官兵、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致以节日祝贺和崇高敬意,感谢他们为维护佛山和谐稳定、支持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鲁毅强调,佛山军分区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军委、省军区党委工作部署,用心做好驻禅部队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共同把“全国双拥模范城”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朱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昨日,市长朱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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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佛山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市委书记鲁毅,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赛妹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讲话,市长朱伟出席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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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村级工业园改造,力促“再造一个新佛山”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昨天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对村级工业园改造开展专题调研。今年佛山将进一步推动村级工业园连片整合和开发,到年底力争完成村级工业园土地整理12万亩。
北江之上,佛山又将建一座大桥
三水三桥计划于今年8月上旬动工建设,塘西大道全线进入收官阶段。三水“中心环线”正在加速形成闭环,外联内优交通路网进一步优化。
三水三桥采用斜拉桥结构形式,全长3897m,主桥长518m,为双索面独塔斜拉桥,双向八车道;主塔高168m,为单塔式桥型,设计造型为三滴水滴。
三水三桥效果图
全省第二!佛山48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结果公布,佛山共获奖48项,获奖总数位居全省第二。佛山市知识产权局首获优秀组织奖,是全国唯一获奖的非省会城市的地级市局。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8月20日截止
7月1日—6月30日期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所缴纳的登记费可以申请资助。申请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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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对著作权人在7月1日—6月30日(以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期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所缴纳的登记费进行资助。
(二)资助金额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25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500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150件;同一公民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50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资助作品的数量限制:
1.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市版权示范单位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2.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和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入驻企业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3.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4.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5.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
6.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创作的工艺美术作品;
7.国家级陶瓷艺术大师、国家级陶瓷设计艺术大师创作的陶瓷艺术作品。
(三)资助的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人必须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公民;
(二)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场所的非本市户籍公民;
(三)在佛山市经商、就业、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公民;
(四)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佛山市经商的非本市户籍公民是指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一方符合资助条件的,也可根据本办法申请资助。
三、申报时间
7月28日至8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一)软件著作权
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https://fsfczj./,并根据网站指引进行申报。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一般作品著作权
1.申报材料
著作权人为单位的:
(1)《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扫描件(盖章);
(2)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
(3)作品登记证书扫描件。
著作权人为个人的:
(1)《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扫描件(签字);
(2)身份证扫描件(签字);
(3)作品登记证书扫描件;
(4)著作权人为非佛山户籍个人的,应提供在佛山居住、就读、工作或经商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申报流程
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合并成PDF文件共一份,并发送至邮箱fcps@。
文件与邮件标题请注明:“著作权人名称+作品数量+资助申请材料”(示例:“佛山市***公司 2件作品 资助申请材料”)。
PDF文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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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珠海发布、央视新闻客户端、佛山新闻网、佛山日报、佛山宣传
原标题:《7月29日起,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有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