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码”入浙互认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51号)规定,现将相关管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国内来兰人员持浙江“健康码”红码或跨省互认“健康码”红码的,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管控。
国内来兰人员持浙江“健康码”黄码的,落实14天居家隔离硬管控。
湖北来兰人员持浙江“健康码”绿码或跨省互认“健康码”绿码的,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国内其他地区来兰人员持浙江“健康码”绿码或跨省互认“健康码”绿码的,可自由通行。
3月19日前湖北来兰居家(企)隔离人员无发热症状且持浙江“健康码”绿码或跨省互认的“健康码”绿码的,自发文之日起解除隔离。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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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