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提示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我省已紧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请您或家人在享受休假和团圆的同时,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拱手不握手,有发热等不适症状时,请尽快就近就医。
1.公众预防怎么办?
一、尽量减少外出;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四、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五、养成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2.有疫情发生地区居住、旅行史人员个人防护怎么做?
一、尽快前往村委或社区登记;
二、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连续14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评估,记录体温;
四、时刻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接触他人;
五、若有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等)立即就医,就医途中注意防护,避免接触他人。
3.在家怎么做?
一、减少外出,避免去疫情发生地区;
二、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三、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四、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通风;
五、随时保持手卫生;
六、建议外出佩戴口罩;
七、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八、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九、准备家庭常用的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物资。
4.公共场所怎么做?
一、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不要带病上班。
二、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
三、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保持公共场所客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持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疾病流行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5.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措施
一、发生疾病流行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并每日做好健康监测;
二、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备置体温计、口罩等物品;
三、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四、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良好的通风状态;
五、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六、保持人员的工作与轮休安排,保证司乘人员得到充足休息。
6.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怎么做?
一、限制活动范围,拒绝探访,保持距离,避免共用生活物品;
二、勤通风、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
三、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每日清洁浴室厕所等公共活动区域;
四、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等)立即就医。
五、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他人。
来源/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