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测算,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预计将再为湖州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亿元,惠及4.68万家企业。
湖州市近年来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月,失业保险费率第一次降低,从3%降为2%,即单位为1.5%,个人0.5%。第二、三次费率降低为阶段性下降,执行期限至底,主要为减轻企业负担,个人费率不变,单位费率在5月先下降为1%,此次进一步下降为0.5%。
不会影响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
人社部表态,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历年结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和当地财政给予补贴,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援企稳岗政策的落实。
(原标题《下月起湖州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将减轻企业负担2个亿》。编辑叶诗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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