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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市县动态 苏州市维护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时间:2024-04-13 05: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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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市县动态 苏州市维护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月19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对苏州市土地出让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资源规划局继续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不变。此次调整的目的在于稳定土地市场,努力将疫情给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企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中,市资源规划局调整了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住宅(商住)地块不统一要求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统一要求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后申请预售许可;进入一次报价的,不统一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预售许可。已成交须工程结构封顶或竣工验收后预售、销售的住宅(商住)用地,开发企业预售、销售的时间节点可适当提前,以按照正常工期测算的预售、销售时点为基准,提前时间按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天数计算,具体由住建部门核定。

通知还要求加快工业用地供应,保障产业项目落地;调整了交地、开竣工等履约要求;另外还延长了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在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市资源规划局公告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时间可在原规定缴纳时间基础上顺延,交地时间相应顺延,顺延天数为地块成交之日(不含成交当日)到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含解除当日)的天数。

此次通知,调整了以往住宅用地出让超过市场指导价后的房屋预售或销售节点的统一政策,并不是简单“取消”,而是增加政策灵活性,结合土地市场和地块具体情况针对性使用相应政策措施,具体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对于以往已成交土地,仍有对应的销售节点控制,根据疫情一级响应时间适当放宽,具体由住建部门核定。另外,市资源规划局正加快工业用地上市,主动靠前服务,力保制造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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