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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保险扶贫“阜平模式” 访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

时间:2021-11-11 0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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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保险扶贫“阜平模式” 访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

“政府工作报告振奋人心,成就数据背后是一年来全国上下不懈努力的结果,感受很多……”3月5日下午,在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谈着他的体会:“去年的成绩激发了我们的信心和勇气,也使我们相信中国经济有潜力、有韧性、有优势,发展前景会更好。”

作为一名连续参会的老政协委员,吴焰每年都会围绕保险业创新变革、保险业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而这些建议也往往与人保自身的实践密切相关。

去年两会期间,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提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保障、经济补偿和社会治理机制,是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可资利用的重要金融工具。其时,他重点谈到河北保定阜平县“保险+贷款”的金融扶贫模式,这一模式成功地激活了农村金融服务链。时过一年,吴焰告诉记者,保险机制服务精准扶贫“阜平模式”应该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保险扶贫串起金融扶贫产业链

河北保定阜平是一个贫困范围广、发展基础弱、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级贫困县,要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仅靠当地财政难度很大,而外部金融扶贫又面临成本高、风险大、覆盖面窄等突出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人民保险与地方政府合作,探索出了“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金融扶贫服务链模式,通过三农保险“联办共保”、扶贫贷款“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以及通过“成本保险”等方式建立脱贫致富的风险兜底机制,降低金融扶贫信贷风险,引入金融“活水”促进产业扶贫,放大了财政资金扶贫的投入效应,增强了贫困地区自主脱贫的信心,激发了当地群众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中国人保与当地政府建立了‘联办共保’的三农保险运营模式,放大了扶贫资金的投入效应,解决了财政扶贫资金‘血源不足’的问题。”吴焰介绍,这种运营模式由人保和政府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其中,保费收入由中国人民保险和政府保险专户5:5分成,形成对保险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保险赔款也由中国人民保险和政府保险专户5:5分担,如果当年的理赔金额小于保费收入,结余自动留在保险基金,不断扩大保险基金规模。

吴焰认为,这种联办共保机制,不仅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保险业务可持续经营,推动了三农保险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提升,而且有效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以少量财政投入撬动更大社会资源。吴焰透露,,阜平县补贴了扶贫资金近1400万元,撬动农业保险保障金额13.7亿元,相当于将1元扶贫资金效能放大了近98倍。中国人保在阜平支付保险赔款1980万元,有153个村1.8万农户直接受益。

金融进农村的关键,是要破解农村信贷风险高、金融机构放贷意愿不足而导致的“血脉不通”难题。在阜平,中国人保与当地政府、银行等合作,一方面,通过农业保险参保农户保单质押、“政银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构建“保险先行、贷款跟进”的政、保、银三方合作模式,共同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户和企业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发挥保险保障、保险资金以及农村扶贫数据集合等支农优势,创新开展“政融保”支农融资项目,以保险资金直接支持农户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阜平县累计获得金融保险扶贫贷款7.78亿元,较增长31倍。

为了提高贫困区域的整体发展能力,中国人保把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作为兜住民生底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既扩展了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范围,又拓展了保险范围,从而提升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的能力。,中国人保在阜平承保的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覆盖全县所有6万农户,累计新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贫困农民创业组织400余家,新增产业投入8亿元以上。这样既提升了保险扶贫的广度与深度,同时也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依托欠缺的问题。

“从阜平的实践看,政府行政力量与保险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是提升金融扶贫精准性和可持续性的关键。”吴焰认为,阜平的做法既发挥保险机制内生的风险管理与补偿功能,又发挥保险在金融体系中的融资增信功能,降低金融扶贫服务链中的信贷风险,为产业扶贫引入新的资金活水。同时,还通过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效应,解决金融下乡扶贫中面临的实际障碍,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扶贫产业链、服务链。“中国人保在阜平的探索实践,体现了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在促进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吴焰表示。

保险机制应作为扶贫制度性安排

为把“阜平模式”中表现出来的创新理念和价值取向推广开来,充分发挥好保险在服务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吴焰建议将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和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地方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加大保险工具运用力度。同时,合理确定贫困地区保费财政补贴标准,降低乃至取消贫困县县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险保费补贴。政策制定方面应鼓励政府部门采取委托经办、直接采购等多种方式,借助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为贫困人口提供效率更高、服务更广的托底式医疗保障。其中,如何利用好扶贫资金为贫困人口购买保险,努力实现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风险的全覆盖,放大扶贫资金杠杆使用效果值得进一步探索。

在人保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引导保险机构加强精准扶贫创新。吴焰认为,着眼提升贫困人口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关政策应鼓励支持保险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开发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和特色农险产品,保障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着眼缓解贫困人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应鼓励支持保险资金构建完善直接面向贫困人口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为脱贫攻坚提供稳定、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支持。同时,相关部门也应研究对保险公司的扶贫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引导更多保险资源投向精准扶贫。

下一步,如何凝聚保险金融脱贫攻坚合力?吴焰建议,可推动开展“保险扶贫示范县”工作,首批可授予河北阜平等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突出县(区),以示范的力量带动更多政府与保险合作。与此同时,明确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的法律属性,制定出台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操作细则,以法治的力量强化保险与信贷扶贫合力。

吴焰告诉记者,多年实践证明,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完全超越了外界传统的印象,其内涵和形式已经有很多突破和创新。可以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的这个命题非常有意义,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保险资金应用问题,而是对保险内在机制和功能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深刻地领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吴焰告诉记者,他今年正好还有一份提案,建议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流程、全要素的保险保障,弥补融资信用短板、化解市场交易风险、管理农机设备风险以及完善人身保险保障。“我相信保险机制的引入对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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