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9日,廊坊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开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检查发现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未按规定记录使用情况;无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及检查记录;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无自查记录;不合格品存放未分区。
通报原文: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开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组织专家组集中对开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北环兴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环兴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廊坊市经济开发区全兴路26号。获证食品类别:方便食品。许可证号:SC10713100400319,有效期至:01月18日。
(二)检查情况
专家组对该企业生产加工现场以及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共检查34项(重点项19项,一般项15项),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6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未按规定记录使用情况;
1.7无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及检查记录;
3.1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无自查记录;
5.3不合格品存放未分区。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组检查,该企业检查结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开发区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市局针对检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由开发区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一)请认真调查核实专家组检查中发现的以上各个方面问题,督促企业整改,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市局该对企业进行的专项检查,不代替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中未发现的问题请县级局进一步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生产许可下生产,严守食品质量安全。
(二)请督促企业加强内部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并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强化跟踪改正效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企业内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
请将企业整改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天内报送市局食品监管一科。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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