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是李某居家隔离观察期满的日子,这天,迁西县公安局依法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罚款300元。截至目前,迁西县已有4名违法人员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警方依法处理。
2月2日,是李某居家隔离观察期满的日子,这天,迁西县公安局依法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罚款300元。截至目前,迁西县已有4名违法人员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27日,来迁西县探亲的毛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洒河桥镇某村刘某(女)被认定为亲密接触者。1月28日凌晨零时30分许,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前往刘某家中接其接受定点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工作人员耐心做刘某及其家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是刘某母亲李某以女儿无被感染征兆、担心交叉感染等为理由,以辱骂工作人员、拒不开门的方式,阻碍工作人员工作长达4小时之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期间,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安排,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