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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22-11-09 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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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1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晋教人[]39 号)精神,特制定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一、 招聘计划

我省将招聘特设岗位教师4500名,其中国家特岗教师4000名,省特岗教师500名。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特岗教师聘期3年。

二、招聘对象

1、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

⑴ 以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和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2、省“特岗计划”招聘对象:

⑴ 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和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

⑵ 支教服务期满、取得教师资格、尚未就业、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

⑶省“特岗计划”招聘对象限山西生源。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⑵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⑶ 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⑷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合格,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四、特岗教师待遇

特设岗位教师待遇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印发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通过报刊、电视、山西毕业生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设岗县(市)的设岗学校类别及学科岗位设置信息。

(二)自愿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符合特岗教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从山西毕业生网(网址为:)下载《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据实填写后,网上提交报名表。

3、报名应注意的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市)一所农村学校的一个岗位,各设岗县(市)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

(3)已与设岗县(市)达成就业意向的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报名时间:6月5日至15日

(三)资格审查

各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应聘本县(市)特设岗位的报名人员的资格,并在网上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考试前3-5天从山西毕业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同时准备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登记表,待考试、面试时按要求交监考工作人员和市、设岗县(市)有关人员审查。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还要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在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两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6月6日—16日

查询资格审查的时间:6月18日—21日

下载准考证时间:6月22日开始

(四)考试考核

特岗教师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特岗教师应具备的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师德等知识。笔试工作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参加。

笔试时间:6月27日上午。

笔试考点:设在各市政府所在地。

2、面试形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应聘人员讲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面试时间:不得晚于7月4日。

面试地点:设在各市政府所在地。

3、应聘者在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网上下载《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教学实践经历的证明(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五)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执行。

3、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已在学校体检合格,不再进行体检。须将体检表提交设岗县(市)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六)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经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审核各设岗县(市)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后,在山西毕业生网公示7天。

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时间: 7月15日—21日

(七)集中培训和认定教师资格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岗教师,由各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师岗前培训的规定和要求自行组织岗前培训。

2、培训结束后,对取得培训合格成绩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3、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自行确定,

4、要求各设岗县(市)在8月15日前完成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1、取得岗前培训合格成绩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特岗教师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其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由省毕业生就业部门根据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派遣到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到。特岗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8月25日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特岗教师有关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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