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办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办

时间:2022-06-15 13:34:02

相关推荐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办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委办发〔〕133号

(12月6日)

出租汽车行业是我市建设“五位一体”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大众出行、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创新行业管理体制,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出租汽车等个性化出行方式的需求日益凸显,而出租汽车行业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紧紧把握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这两个主题,切实把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作为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努力,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权属明晰、运价合理、劳动保障健全、市场环境有序、服务质量优良、市场供应均衡的目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出租汽车的需求。

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二)规范出租汽车经营关系。坚持以理顺公司与承包人的产权关系、与一线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关系为重点,建立以公车公营为基本特征的出租汽车企业管理制度。采取奖励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等政策,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现有车辆经营关系,实行公车公营。上半年实施规范出租汽车重点企业经营关系工作,进一步扩大管理基础好、竞争有优势的企业经营规模。

(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各项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在兼顾企业和出租汽车司机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规范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合理确定承包费上限,保障出租汽车司机合理稳定的收益;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行为,落实对出租汽车司机的日常管理责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出租汽车司机的各项社会保险;规范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防止出现以罚代管、多惩少奖和“二次处罚”等问题。通过有效的教育管理,提高出租汽车司机遵章守纪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完善以服务质量为重点的管理考核制度。认真实施以单车考核为核心的“5+1”管理制度,即出租汽车单车考核细则、经营权到期考核奖励办法、经营权投放办法、驾驶员IC卡记分考核办法、驾驶员培训办法和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将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执行行业规范、做好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对出租汽车企业的考核内容,将企业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综合服务质量与经营权到期奖励、新增运力投放等挂钩,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能力,确保考核制度有效实施,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科学有序投放运力。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城市化进程要求,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全市出租汽车投放总量,着力缓解“打的难”问题。新增出租汽车优先安排给实行公车公营的优秀企业。同时,逐步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并努力创造条件,最终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金。

(六)加强运价管理。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定位、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经营情况、公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重在完善机制、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不断完善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机制和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条件,创造和谐营运环境

(七)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联合执法”的方针,协调交通运输、公安、运管、交警、城管、工商、残联等部门和属地政府的力量,坚决打击机动车和“四小车”非法营运行为。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比重,提升执法效果;以西湖风景名胜区、大型商业网点、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为监管重点,平时严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维护良好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

(八)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以创建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GPS定位管理系统,逐步增加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在全市存量出租汽车上的安装数量。同时,有序推广手机和手持式智能扬招系统,利用智能调度系统,加强出租汽车供需双方的信息传递,方便人民群众“打的”。

(九)优化交通管理措施。认真研究在部分路段和非高峰时段允许出租汽车驶入公交专用道的方案,以提高出租汽车营运效率。继续扩大全市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和办公集中场所出租汽车专用候客泊位的设置范围。在公共停车泊位上合理设置部分出租汽车专用候客泊位,并完善相关监控措施。

(十)维护行业稳定。建立由市政府主持,市交通运输、公安、发改、维稳、信访、物价、人力社保、工会等部门和城区政府参与的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交通运输、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掌握和沟通信息,将不稳定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行业管理部门与从业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出租汽车司机利益协商机制等,畅通沟通渠道,密切管理双方关系。出租汽车企业要切实负起维护企业稳定的主体责任,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机制。要全面掌握出租汽车司机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营运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引导出租汽车司机通过合法方式和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善待出租汽车司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多措并举提高出租汽车司机营运收入。不断完善运价调整机制,继续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和减税让利政策,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承包金和班费,探索出租汽车行业工资协商机制,逐步制定出租汽车行业工资标准,切实保障出租汽车司机的合法收入。

(十二)加快服务区建设。加快下沙和三墩出租汽车服务区的建设,尽快实现市区范围服务区全覆盖,继续加强服务区管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把服务区建成出租汽车司机的“温馨之家”。

(十三)扩大出租汽车司机社保覆盖面。加大对外地籍出租汽车司机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行业管理部门与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联系,共同研究、积极解决外地籍出租汽车司机的参保问题,及时传递非杭户籍出租汽车司机在杭就业信息,方便人力社保部门及时做好参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用工关系,凡实行员工化管理的出租汽车企业,原则上均应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出租汽车司机缴纳社会保险。

(十四)加强出租汽车司机的从业资格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出租汽车司机准入和培训考核标准,并根据行业实际,不断调整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入门”教育质量。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岗中培训,每名出租汽车司机每年均应由出租汽车企业组织参加一次系统的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出租汽车司机依法营运、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根据行业实际,建立出租汽车司机退出机制,约束出租汽车司机的行为,提高出租汽车司机队伍整体素质。

五、创新行业管理,大力提升行业文明水平

(十五)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党组织建设。通过流动党员“安家工程”和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扩大出租汽车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推广“党员示范车”建设,所有共产党员均要亮牌经营,形成规模示范效应。从交通运管部门选派10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领广大出租汽车司机。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努力把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党委培育成为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示范点,以党建带动行业文明创建。

(十六)积极发挥行业工会和协会作用。加大出租汽车企业工会组建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入会率。按照代表制、联合制的原则成立市级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有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工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推动行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出租汽车企业要支持工会开展活动,可从管理费中列支相应的工会活动费,各区、产业工会也要在工作和资金上支持出租汽车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增加协会中出租汽车司机代表数量,进一步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的制订工作,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努力为会员单位和司机个人提供政策法规、技能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十七)建立创优激励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城市文明‘的士’争先”活动,通过举办“的士节”、开展出租汽车星级系列评比等活动,评选出租汽车行业优秀从业人员。在“的士之星”评选的基础上,选树行业十大先进典型。要扩大年度先进企业、班组和优秀出租汽车司机评优比例,并与出租汽车司机的社会保险相结合,给予其相应的奖励,进一步激发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十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力度,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困难、推进行业发展的举措,宣传出租汽车行业强管理、优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宣传出租汽车司机中的先进人物和良好风尚,弘扬行业正气,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向先进人物学习,进一步营造理解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九)建立出租汽车司机困难救助资金。以出租汽车行业工会为依托,采取政府补贴一点、企业筹集一点、职工捐助一点的形式,建立出租汽车司机困难救助资金,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出租汽车司机,以“送温暖”等形式进行帮扶救助。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发〔〕133号)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